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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传眼科龙木论作者:不详
<目录>卷之一\七十二证方论
<篇名>十三·胎患内障 属性:此眼初患之时。皆因乳母多有吃食乖违。将息失度。爱食湿面五辛诸毒丹药。积热在腹。后此令胎中患眼。生后五 六岁以来,不言不笑。睹无盼视。父母始觉。急须服药调理。不宜点诸毒药。烧炙头面。枉害形容直至年长十五以来方 始辨眼内翳状如青白色。盖定瞳人。犹辨三光。可令金针拨之。小儿内障。多有不堪疗者。宜仔细看之。方可医疗。宜 服护睛丸。即不损眼也。 诗曰∶ 内障因何及小儿 胎中受热脑脂垂 初生不觉三年内 流盼还应眼转迟 四五岁时言近看 瞳人结白始如迷 若能信受医家语 更读前贤后首诗 又诗曰∶ 小儿内障未容医 将息难为定不疑 父母解留年十八 金针一拨若云飞 痴心炙烙烧头面 舌舐揩摩黑水亏 年几得医先损了 不堪针拨只堪悲 护睛丸 木香 大黄 黄芩 黑参(各一两) 射干 细辛(各半两) 上为末。炼蜜为丸如桐子大。空心茶下十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