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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订灵兰要览作者:不详
<目录>卷上
<篇名>痰 属性:人身无痰,痰者津液所聚也。五谷入于胃,共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宗气集于 胸中,出 于喉咙,以贯心肺,而行呼吸焉。荣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以为血,以荣四末,内 注五 脏六腑,以应刻数焉。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 ,书 行于阳,夜行于阴,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实则行,虚则聚,聚则为痰,散则 还 为津液气血。初非经络脏腑之中,别有邪气秽物,号称曰痰。(盖论痰者,当详痰之原。痰 即水 也,水即气之所化,故无病不关于气,无病而不有痰。痰之清者又为饮,乃火不化水者也。 ) 以为身害。必先去之而后已者也。余幼喜唾痰,俞唾愈多,已而戒之。每喉间梗梗不可耐, 辄 呷白汤数口,咯退场门中,用舌搅研令碎,因而咽之百余。津液满口,即随鼻中吸气咽下,以 意送至丹田,默存少顷,咽间清泰矣。如未清,即再漱再咽,以化尽为度。方咯出时,其味 甚咸 ,漱久则甘,世人乃谓瘀浊之物,无澄而复清之理,何其谬哉。吾尝渡河矣,见舟人掬浊流 而 入之瓮,掺入矾末数分,实时澄清,此可以悟治痰之法也。故上焦宗气不足,则痰聚胸膈, 喉间梗梗,鼻息喘短;中焦荣气不足,则血液为痰,或壅脉道,变幻不常。下焦卫气不足, 则势不悍疾,液随而滞四末分肉之间,麻木壅肿。治其本则补之宜先,治其标则化之有法 。略露端倪,以须颖者之自悟云。 痰由津液所凝,聚上中下三焦,荣气不足,壅塞脉道,变幻不测。王隐君有曰∶怪症奇 病,皆属于痰。善治者,调其荣卫,诸恙自瘳矣。 如稠而不清,宜用澄之之法。散而不收,宜用摄之之法。下虚上溢,宜用复之之法。上 壅下塞,宜用 坠之之法。何谓澄之之法?如白矾有却水之性,既能澄浊流,岂不足以清痰乎,然犹不可 多用 ;至于杏仁亦能澄清,而济水之性清劲,能穴地伏流,煮而为胶,济水虽清劲,惟近世之 阿胶伪者日多,奈何?最能引痰下膈。体此用之。所谓澄之之法也。何谓摄之之法?如大肠 暴泄 脱气,及小便频数者,益智仁一味,(益智仁善调气摄涎,又能固脱,功效至捷。最能收功 。盖有 安三焦,调诸气,摄涎唾,而固脱滑之妙。故医方每以治多唾者,专取其辛而能摄,非但温 胃寒而 已。此所谓摄之之法也。何谓复之之法?肾间真气不能上升,则水火不交,水火不交,则气 不通 ,而津液不注于肾,败浊而为痰。宜用八味丸,地黄、山药、山茱萸以补肾精,茯苓、泽泻 以利水 道,肉桂、附子以润肾燥。肉桂、附子热燥之药,何以能润?曰∶经不云乎,肾恶燥,急食 辛以润 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所谓复之之法也。此治肾虚寒痰之良法。何谓坠之之法?如痰 液 聚于咽膈之间,为嗽为喘、为膈为噎、为眩为晕,大便或时闭而不通,宜用养正丹、 灵砂丹,重剂以引之使不并,所谓坠之之法也。至于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 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湿者燥之,燥者濡之,急者 缓 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薄者劫之,开之发之,见于《素问·至真》,应变 不 穷,尤为治痰之要法。在圆机之士,熟察而妙用之,不可一途而取也。若乃虚症有痰,勿理 其 痰,但治其虚,虚者既复,则气血健畅,津液流通,何痰之有。今人乃谓补药能滞气而生痰 ,此聋聩之言,流害无穷矣。 痰乃津液所结,固未可尽化,但使津液流通,何痰之有。惟在调血和气之要。丹阳贺鲁 庵,年七 十余,膈间有痰不快,饮食少思,初无大害,就医京口,投以越鞠丸、清气化痰丸,胸次稍 宽。日日吞之,遂不辍口。年余,困顿不堪,僦舟来访,问脉于余。则大肉已脱,两手脉如 游 丝 ,太溪绝不至矣。见余有难色,因曰∶吾亦自分必死,但膈间胀满太甚,大便秘结不通,殊 以为苦,但得稍宽,即瞑目无憾也。固强余疏方,以至亲难辞,教用人参、白术之类,大剂 进之 ,少顷如厕,下积痰升许,胸膈宽舒,更数日而殁。夫二丸乃时师常用之药,本欲舒郁,适 增 其痞,本欲清痰,反速其毙,岂不悖哉。明效若是,而病家乃无悔悟惩创之心,岂宿业已深 ,大命垂绝,故天塞其衷,而使之决不可返耶。不然,何不论于理,而甘就屠戮者之众也。 过服辛散,正气暗受其戕。久则涸津液之源,气道塞其输机,遂致痰结日盛,胸腹愈胀 ,大便久秘,遂至大命垂绝。呜呼!身无大病而喜服药者之殷鉴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