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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杏轩医案作者:程杏轩
<目录>续录
<篇名>何少君令政传尸虫异附载历见诸证并详治法 属性:何别驾少君六吉兄,召视令政病。诊之曰∶此瘵证也。危期甚速,可勿药。忆别驾公如 君, 前亦患此疾而殁。因谓六兄曰∶令政病状,显属传尸。此证五内有虫,人将殁,虫先出,迭 相传染,为害最烈,慎防之。六兄曰∶吾亦疑及此。据内子云∶家庶母病笃时,伊芳坐榻旁, 见帐中一物飞出,攒入伊芳鼻,自此得病。予曰是矣。六兄求杜患之策,令研獭肝末,每人日 服钱许,思虫由鼻入,当以法御之。嘱捻纸球外裹雄黄,入病患房,以此塞鼻,倘见虫出, 即钳置火中炼之,一夕六兄入房,突有物飞集于头,似觉蜿蜒多足,惊拨堕地而没。秉烛四 照,瞥见其物潜伏几下,蠢蠢然。急呼家人持钳夹住,视形如蝶,翅翼生毛,毛色杂花,投 诸火唧唧如鼠声。六兄有妹,时又病剧,越日令政逝。有邻媪来慰,顺至伊芳妹房中问疾,归 家脱衣,陡见一虫缀其裙,媪亦如法炼毙。伊芳妹殂后,患遂绝。 曩见方理丰翁宅中,始而妻死于是,继而媳死于是,后弟媳又死于是。一岁之中,同病 而死 者三人。次春皆续弦,未几长子死焉。翁娶继室,质伟体坚,自以为无患,不数月而病矣。 其前妻之女,年已及笄,侍继母汤药,忽见病患鼻内有物,蠕蠕而出,心异之。其物飞扑女 面,倏不见,继室殂。女疾作,未百日亦殒。一岁之中,又同病而死者三人。传尸之祸,可 胜言哉! 又许玉生翁,有女四人,先是二三两女,俱患此证,相继而夭。居无何,四女又病。予 谓之 曰∶此证有虫传染,三传乃灵,符药莫制,宜设法以杜后患。翁因将长女远送戚家,病女移 于后院,家人日服獭肝,女殁患幸泯。但三病临危,俱未睹有虫出,或能变化,而人莫之见 欤。 愚按∶传尸乃虚劳中另自一种,虚劳无虫,传尸有虫,虚劳不传染,传尸传染。但此 病与 虚劳形状仿佛,卒难认识,而治之之法,诸说不同,务将证治辨明,则临病庶有主持,亦医 家之不可不讲也。请先以证言之。稽求古训,如苏游之说,道藏之言,不为不详。然后人谓 其类于不经,流于妄诞,似难取信。夫传尸之异在于虫,但其虫须俟人之疾笃而后见,不比 别病之虫,可先从吐从便而见也。紫庭方用乳香熏病患手背,有毛出者,为传尸,法虽未试 ,然恐不验。又烧安息香烟,令病患吸之,嗽不止者为传尸,不嗽者非也。此说亦不足凭。 凡虚劳多嗽,嗽最畏烟,断无吸之不嗽之理。惟喻氏谓狐惑声哑嗄。劳瘵亦声哑嗄,是则声 哑者,气管为虫所蚀明矣。斯言可为此证之一验。愚于此更有一得焉,如一家之中,先有患 虚劳而殁,未几又一人所患证同,不问前病之见虫有无,后病之声哑与否,即可断为传尸。 盖寻常虚劳不传染也。至于治法,《肘后》有獭肝散,治冷劳鬼疰,一门相染,《青囊》有 取虫用啄木鸟法,喻氏又谓虚劳热久,蒸其所瘀之血,化而为虫,遂成传尸。瘵证獭肝散, 非不可以杀虫,而未可以行血去瘀。仲景所制大黄 虫丸,及授陈大夫之百劳丸,驱旧生新 ,诚有一无二之圣法。愚考二方,《金匮》原文,只言治五劳七伤,内有干血,并未云治传 尸。喻氏从《金匮》叙虚劳于血痹之下悟入,以为血痹则瘀,瘀则生虫,非具过人之识,不 能若是。然则 虫丸百劳丸可涤虫之原,獭肝散青囊药可除虫之害。证有辨之之法,虫有治 之之方。传尸之候,或有可生,然须及早图之。若待其势已成,噬脐何及。 安波按∶喻氏瘀化为虫,实阐前人之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