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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辩证广注作者:不详
<目录>卷之七\辩少阳病脉证并治法
<篇名>柴胡加芒硝汤方 属性:(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小柴胡汤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内台方议问曰。潮热者。实也。即实且热。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气汤下之。却用芒硝。何也。答曰潮热虽实。 奈何先以丸药。伤动脏腑。再用大黄下之。则脾气伤而复成坏证。只得用芒硝以浸润之而取利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条乃太阳病并于少阳。兼入胃府之证。伤寒八九日。若似乎可下矣。既下之后。而胸满云云者此下之不得其宜。 阳热乘虚入里。而客于胸中。故烦满也。惊者。心恶热而神不安也。小便不利者。膀胱约而水不行也。惟烦满。故热入 于胃而谵语。惟小便不利。故湿渍于脾。脾困。则四肢不健运。而身重不可转侧。与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者。外以解热邪。 内以除水湿。兼镇浮越之气而补其中州之虚也。上二条证并下方自太阳中篇移附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