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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识

作者:日本人、丹波元珍

<目录>卷五
<篇名>腹中论篇第四十


属性:心腹满 高云。心腹。心之下腹之上也。满。胀满也。
旦食则不能暮食 吴云。是朝宽暮急。张云。内伤脾肾。留滞于中。则心腹胀满。不能再食。
鼓胀 志云。鼓胀者。如鼓革之空胀也。此因脾土气虚。不能磨谷。故旦食而不能暮食。以致虚胀如鼓也。
鸡矢醴 张云。鸡矢之性。能消积下气。通利大小二便。盖攻伐实邪之剂也。凡鼓胀由于停积。及
湿热有余者。皆宜用之。若脾肾虚寒发胀。及气虚中满等证。最所忌也。误服则死。正传云。用羯鸡矢一升。
研细。炒焦色。地上出火毒。以百沸汤淋汁。每服一大盏。调木香槟榔末。各一钱。日三服。空腹服。以平为
度。又医鉴等书云。用干羯鸡矢八合。炒微焦。入无灰好酒三碗。共煎干至一半许。用布滤取汁。
五更热饮则腹鸣。辰巳时行二三次。皆黑水也。次日觉足面渐有绉纹。又饮一次。则渐绉至膝上而病愈矣。此
二法似用后者为便。简按圣济总录。治鼓胀旦食不能暮食。鸡屎醴法。鸡屎干者。上一味为末。每用醇酒。调
一钱匕。食后临卧服。宣明论。鸡屎醴散。鸡屎醴。干者炒。大黄。桃仁。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二钱。水盏
半。生姜三片。煎七分。食前服。此他有数方。宜根据证而择用。(千金。产后中风。鸡粪酒。妇人良方引。作
鸡屎醴。鸡粪一升。熬令黄。乌豆一升。熬令声绝。勿焦。以清酒三升半。先淋鸡粪。次淋豆。取汁。一服。
一升。温服取汗。)
一剂知二剂已 吴云。知。效之半也。已。效之至也。
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吴。已下句。注云。言虽是饮食不节。时有病者。但此病且已
之后。时有自然病者。此由病气聚于腹。未尽已也。病根未拔。故亦复发焉。简按虽然。诸注未妥。吴注稍通。
时故当病气。甲乙。作因当风气。无时字。
支满 张云。满如支膈也。
先闻腥臊臭 马云。金匮真言论。肝其臭臊。肺其臭腥。张云。肺主气。其臭腥。肝主血。其臭臊。
肺气不能平肝。则肝肺俱逆于上。浊气不降。清气不升。故闻腥臊。而吐清液也。
出清液 简按王注窈漏。谓阴户。又见骨空论注。此乃为白沃之属也。马则非之。为清涕从鼻出之
义。吴同。考上文。张注为吐清液者。似是。
血枯 妇人良方。骆龙吉曰。夫肝藏血。受天一之气。以为滋荣者也。其经上贯膈。布胁肋。今脱
血失精。肝气已伤。故血枯涸而不荣。胸胁满。以经络所贯也。然妨于食。则以肝病传脾胃。病至则先闻腥臊
臭。出清液。则以肝病而
肺乘之。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皆肝病血伤之证也。
中气竭 吴本。竭下有及字。马云。醉以入房。致使醉则损伤其中气而竭绝。入房则劳其肝气而受伤。
盖司闭藏者。肾也。司疏泄者。肝也。故入房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张云。血枯者。月水断绝也。致此之由。
其源有二。一则以少时有所大脱血。如胎产既多。及崩淋吐衄之类。皆是也。一则以醉后行房。血盛而热。因
而纵肆。则阴精尽泄。精去则气去。故中气竭也。夫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及至其久。
则三阴俱亏。所以有先见诸证。如上文所云。而终必至于血枯。则月事衰少不来也。此虽以女子为言。若丈夫
有犯前证。亦不免为精枯之病。则劳损之属皆是也。
乌鲫骨 诸本。鲫。作 。简按说文。 。乌 鱼也。又 。或从即。知 鲫一字。本草。作乌贼。
罗愿云。此鱼有文墨可法则。故名乌 。 者。则也。骨名螵蛸。象形也。王所谓古本草经。即证类白字文。
吴云。乌 骨。涩物也。可以止血。张云。气味咸温下行。故主女子赤白漏下。及血闭。(以上神农本经)血
枯。其性涩。故亦能令人有子。李时珍云。乌 骨。厥阴血分药也。其味咸而走血也。故血枯血瘕。经闭崩带
下痢。厥阴本病也。厥阴属肝。肝主血。故诸血病皆治之。
茹 张云。 茹。亦名茹 。即茜草也。气味甘寒无毒。能止血治崩。又能益精气。活血。通血脉。
按甲乙经。及太素。新校正。俱作 茹者。非。盖 茹有毒。岂血枯者所宜。皆未之详察耳。志云。 茹。当
茹。高云。茹 。旧本误 茹。今改。简按本草。有 茹。而无 茹。故新校正云。当改 作 。然南齐王
子隆年三十一。而体过充壮。
常服芦茹丸。以自销损。证类本草 茹条。引本篇王注文。知是 芦 一音。古通用。张则以为茹 一名。考
诗郑风。茹 在阪。尔雅。茹 。 也。郭注。可以染绛。邢疏。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别录。茜根。一名
茹。乃以为茹 一名者非。然血枯所用。当是茹 。故志。高。并仍张注。而改茹 。极是。李时珍云。茜
根。色赤而气温。味微酸而带咸。色赤入营。气温行滞。味酸入肝。而咸走血。手足厥阴血分之药也。专于行
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经水不通。以一两煎酒服之。一日即通。甚效。此可以为张注之左证矣。四乌 骨。一
茹。诸家不释。圣济总录。乌贼鱼骨。去甲。四两。 茹一两。妇人良方同。此盖谓 茹用乌 骨四之一。
古法不必拘于秤量。故云尔。
雀卵 张云。雀。即麻雀也。李时珍云。俗呼老而斑者。为麻雀。简按王注气味主疗。见于别录。
遂云。兹四药用入房焉。误。
后饭 吴云。先药后饭也。高云。使药下行。而以饭压之也。
鲍鱼汁 马云。俗谓之腌鱼卤。张云。鲍鱼。即今之淡干鱼也。诸鱼皆可为之。惟石首鲫鱼者为胜。
其气味辛温无毒。通血脉。益阴气。煮汁服之。能同诸药。通女子血闭也。以上四药。皆通血脉。血主于肝。
故凡病伤肝者。亦皆可用之。李时珍云。鲍鱼。别录既云。勿令中咸。即是淡鱼无疑矣。简按妇人良方。圣济
总录。并云。以鲍鱼煎汤下。以饭厌之。马以鲍鱼为腌鱼。以汁为卤。并误。(千金翼。治妇人漏血崩中。鲍
鱼汤。鲍鱼。当归。阿胶。艾叶。凡四味。可见其有益阴之功也。)
利肠中及伤肝也 吴删及伤肝也四字。非。
小腹盛 马云。少腹盛满。
皆有根 吴云。根。病之所穷止也。
可治不 马云。不。否同。
伏梁 张云。伏。藏伏也。梁。 梁坚硬之谓。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心脉微缓。为伏梁。在心下上
下行。时唾血。又经筋篇曰。手少阴之筋病。内急心承伏梁。故五十六难曰。心之积。名曰伏梁。起脐上。大
如臂。上至心下。其义本此二篇。然观本节云。齐上为逆。齐下为从。下节云。环齐而病。病名伏梁。是又不
独以心积为伏梁也。盖凡积有内伏而坚强者。皆得名之。故本篇独言伏梁者。其总诸积为言。可知也。吴云。
伏梁。言如潜伏之桥梁。为患深着之名。此与难经论伏梁不同。彼为心之积。是脏之阴气也。此为聚脓血。是
阳毒也。
裹大脓血 志云。裹大。如囊之裹物而大也。简按此说迂僻。不可从。
每切按之 吴云。谓以手切近而按之。张云。按。抑也。高云。每急切而按摩之。必真气受伤。故致死。
此下则因阴 马云。其下与足之三阴而相因。必有时亦下有余之脓血。志云。此下。谓少腹。阴。
前后二阴也。简按当从志注。
生膈 高云。当生膈挟胃脘之内痈。简按不必根据王注生改出。
挟胃脘 甲乙。挟。作根据。
内痈 吴云。内溃之痈。不显于外也。
此久病也 张云。此非一朝夕所致者。延积既久。根结日深。
居齐下为从 吴云。齐。脐同。齐下之分。大小肠。膀胱之所部也。皆能受伤。即脓血穿溃。而不系
人之生死。故为从。
勿动亟夺 马云。不可轻动之也。如上文切按之谓。必数数泻以夺之。则可以渐减。而不使之上
迫耳。吴云。动。动胃气也。动大便也。亟。数也。夺。谓下之也。言勿得动胃气行大便。而数夺之也。高云。
勿动亟夺。犹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夺之。不当亟夺而妄夺。必真气受伤而致死。简按高注允当。今从之。
论在刺法中 张云。按伏梁一证。即今之痞块也。欲治之者。莫妙于灸。
髀股 甲乙。千金。根据腰股。
环齐 王注奇病论云。环。谓圆绕如环也。
风根 张云。即寒气也。如百病始生篇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即此谓也。汪云。此
风根也。四字疑衍。或郁而不已。气化为风。故曰风根。简按张注义略通。今从之。
肓之原在齐下 吴云。腔中无肉空腋之处。名曰肓。(腋。疑隙误。)原。源也。脐下。气海也。
一名脖 。灵枢曰。肓之原。名曰脖 。(出九针十二原。)此之谓也。简按吴释肓乃似。张解募原。恐无明
据。左传成公十年云。疾居肓之上膏之下。说文。肓。心下膈上也。(下上原错。今从左传音义引。)傅氏左
传辨误云。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愚考素问刺禁篇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云。心下膈上为肓。
曾亲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则心在上。
膈在下。固矣。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
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傅此说太详备。可谓发前
注所未发矣。
为水溺涩之病 吴云。水溺。小便也。志云。盖风邪之根。留于脐下。动之则风气淫 。而鼓动其水
矣。水溢于上。则小便为之不利矣。高云。此伏梁之在气分。不同于裹大脓血之伏梁也。简按志。水下句。与
诸注异。
高梁 甲乙。作膏梁。(详出生气通天论。)
马云。 。癫同。简按 。说文。病也。一曰。腹胀也。乃 从 者。而战国策。为癫狂之癫。
古通用可知矣。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误。(详出宣明五气篇。)甲乙作疽。似是。
禁芳草石药 张云。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药。 炼金石之类。皆能助热。亦能销阴。凡病热者。所
当禁用。高云。热中消中者。精血内竭。火热消烁。皆富贵人之病也。富贵之人。浓味自养。今禁膏梁。是不合
其心。富贵之人。土气壅滞。宜升散其上。镇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药。是病不愈。简按据张注。禁上。阙一不字。
悍 熊音。 。音票。急也。悍。音汗。猛也。(二字。见阴阳应象大论。)
更论 甲乙。作当愈甚三字。
膺肿颈痛胸满 马云。膺颈胸腹。皆在上中二焦也。今膺肿颈痛。胸满腹胀。则下气上逆。病名曰
厥逆。甲乙。膺。作痈。简按痈。壅同。详见于气厥论。
名厥逆 张云。此以阴并于阳。下逆于上。故病名厥逆。
须其气并 张云。气并者。谓阴阳既逆之后。必渐通也。志云。血气合并也。
入则喑 张云。阳气有余于上。而复灸之。是以火济火也。阳极乘阴。则阴不能支。故失声为喑。
虚则狂 张云。阳并于上。其下必虚。以石泄之。则阳
气随刺而去。气去则上下俱虚。而神失其守。故为狂也。
怀子之且生也 志云。且生者。谓血气之所以成胎者。虚系于腹中。而无经脉之牵带。故至十月之
期。可虚脱而出。简按且生。志意似指分娩之际。而味经文。殊不尔。吴云。生者无后患之意。
身有病 汪昂云。病字。王注解作经闭。按妇人怀子。多有呕恶头痛诸病。然形虽病。而脉不病。
若经闭。其常耳。非病也。
无邪脉也 张云。身病者。脉亦当病。或断续不调。或弦涩细数。是皆邪脉。则真病也。若六脉和
滑。而身有不安者。其为胎气无疑矣。
三阳之动 动。甲乙作盛。张云。阳脉者。火邪也。凡病热者。必因于阳。故三阳之脉。其动甚也。
人迎一盛少阳 甲乙。盛下有在字。下同。
入阴也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所以候阳也。如终始禁服六节脏象等篇。俱详明其义。凡邪热在表。
三阳既毕。则入于阴分矣。简按吴。入上。补未字。非。
阳入于阴 张云。头主阳。腹主阴。阳邪在头则头痛。及其入于阴分。则腹为 胀也。简按吴。阳
上。补始字。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