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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寻源作者:吕震名
<目录>中集
<篇名>身痛 属性:身痛亦太阳表证。欲发其表。宜以汗解。然阴阳表里。互有出入。在权其轻重而善治之 。不能执一也。 其宜汗解者。如经云。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 黄汤 主之。又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以大青龙汤发之。 此发汗之正法也。至于太阳之邪。连及少阳。则如经云。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 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此专用少阳和解之法。而兼桂枝以 和太阳之表。则又不纯用汗法矣。而脉必以浮为断。若脉沉者即不得治表。如经云。病发热 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又云。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 者。桂枝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又云。少阴病。身体疼。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 子汤主之。其间治法天渊。在相其缓急。以分别先后。如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 。 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仲景论中本身昭晰。不得以身痛属表证。概与发表。致召亡阳之变也。 身痛同为表证。然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此邪着于里。外舍于肌肉之间。要当温经。 使自 作汗而解。无径行发表之理。如经云。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 虚 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又曰。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 短气。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此二者。当温经则其汗自透。若大发 其汗。病反不除。不呕不渴。方可温经。由此推之。则呕而且渴。又属湿热壅滞。汗法尤 忌矣。故仲景又曰。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要之湿淫与热淫。皆能使身疼痛 。虽宜得汗而解。而汗法不可一例施也。 霍乱下利。本属阴病。阴病转阳。往往见身疼痛之证。治宜先温其里。乃攻其表。如理 中四 逆辈是也。至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此在仲景论中。有法 有方。可以遵循。其有寒尽化热。转成阳明燥渴证者。则又当别论矣。 凡用汗法。宜相其人之津液。经云。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 者。 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又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凡 用汗法者其慎诸。 有身疼痛而兼体重者。有但体重而身不疼者。有身疼痛而体不重者。如伤寒脉浮紧。一 身尽 疼痛。必恶寒体重呕逆。又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此均当大发其 汗也。至少阴病。四肢沉重。其脉则沉而不浮矣。他如风温为病。自汗出。身重多眠。三阳合 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与夫太阳中 者身重而疼痛。皆申发汗之禁。总之体重亦有宜汗 不宜汗之辨。可与身痛参看。 腰痛一证。其由头疼身痛而牵连及之者。同属太阳表证。表解则痛自已矣。兼湿者当察 其兼证 。分别寒湿与湿热。根据法施治。但太阳病与少阴相为表里。腰痛又须防肾虚之候。不可不察 。 四肢痉痛者。同属太阳经脉之郁。与身痛参看。痛在周身者。邪之分布也。痛在一处者 。邪 之专注也。专注之邪。其血脉必别有凝泣之处。须于解表药加一二引经药。方验其风寒暑湿 之辨。尤必察其兼证。分别施治。庶无差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