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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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寻源

作者:吕震名

<目录>中集
<篇名>身痛


属性:身痛亦太阳表证。欲发其表。宜以汗解。然阴阳表里。互有出入。在权其轻重而善治之
。不能执一也。
其宜汗解者。如经云。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
黄汤
主之。又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以大青龙汤发之。
此发汗之正法也。至于太阳之邪。连及少阳。则如经云。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
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此专用少阳和解之法。而兼桂枝以
和太阳之表。则又不纯用汗法矣。而脉必以浮为断。若脉沉者即不得治表。如经云。病发热
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又云。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
者。桂枝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又云。少阴病。身体疼。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
子汤主之。其间治法天渊。在相其缓急。以分别先后。如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

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仲景论中本身昭晰。不得以身痛属表证。概与发表。致召亡阳之变也。
身痛同为表证。然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此邪着于里。外舍于肌肉之间。要当温经。
使自
作汗而解。无径行发表之理。如经云。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

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又曰。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
短气。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此二者。当温经则其汗自透。若大发
其汗。病反不除。不呕不渴。方可温经。由此推之。则呕而且渴。又属湿热壅滞。汗法尤
忌矣。故仲景又曰。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要之湿淫与热淫。皆能使身疼痛
。虽宜得汗而解。而汗法不可一例施也。
霍乱下利。本属阴病。阴病转阳。往往见身疼痛之证。治宜先温其里。乃攻其表。如理
中四
逆辈是也。至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此在仲景论中。有法
有方。可以遵循。其有寒尽化热。转成阳明燥渴证者。则又当别论矣。
凡用汗法。宜相其人之津液。经云。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
者。
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又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凡
用汗法者其慎诸。
有身疼痛而兼体重者。有但体重而身不疼者。有身疼痛而体不重者。如伤寒脉浮紧。一
身尽
疼痛。必恶寒体重呕逆。又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此均当大发其
汗也。至少阴病。四肢沉重。其脉则沉而不浮矣。他如风温为病。自汗出。身重多眠。三阳合
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与夫太阳中 者身重而疼痛。皆申发汗之禁。总之体重亦有宜汗
不宜汗之辨。可与身痛参看。
腰痛一证。其由头疼身痛而牵连及之者。同属太阳表证。表解则痛自已矣。兼湿者当察
其兼证
。分别寒湿与湿热。根据法施治。但太阳病与少阴相为表里。腰痛又须防肾虚之候。不可不察

四肢痉痛者。同属太阳经脉之郁。与身痛参看。痛在周身者。邪之分布也。痛在一处者
。邪
之专注也。专注之邪。其血脉必别有凝泣之处。须于解表药加一二引经药。方验其风寒暑湿
之辨。尤必察其兼证。分别施治。庶无差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