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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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贯珠集

作者:尤怡

<目录>卷五·少阳篇\少阳正治法第一
<篇名>少阳汗吐下之禁二条


属性: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
和则烦而悸。
经曰、少阳之至。其脉弦。故头痛发热者。三阳表证所同。而脉弦细。则少阳所独也。少阳经
兼半里。热气
已动。是以不可发汗。发汗则津液外亡。胃中干燥。必发谵语。云此属胃者。谓少阳邪气并于阳明
胃府也。若邪去而胃和则愈。设不和。则木中之火。又将并入心脏。而为烦为悸矣。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此少阳自中风邪之证。不从太阳传来者也。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其支从耳后入耳中。以下
胸中。少阳受邪。壅热于经。故耳聋目赤。胸中满而烦也。是不在表。故不可吐。复不在里。故不可
下。吐则伤阳。阳虚而气弱则悸。下则伤阴。阴虚而火动则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