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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要略辑义作者:元简
<目录>卷三\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篇名>论二首、脉证十七条 属性:肺中风者。口燥而喘。身运而重。冒而腹胀。 〔尤〕肺中风者。津结而气塞。津结则不上潮而口燥。气壅则不下行而喘也。身运而重者。肺居上焦。 治节一身。肺受风邪。大气则伤。故身欲动。而弥觉其重也。冒者。清肃失降。浊气反上。为蒙冒也。肿 胀者。输化无权。水聚而气停也。 〔徐〕运者。如在车船之上。不能自主也。重者。肌中气滞不活动。故重也。 肺中寒。吐浊涕。 〔鉴〕肺中寒邪。胸中之阳气不治。则津液聚而不行。故吐浊涎如涕也。李 曰。五液入肺为涕。肺 合皮毛。开窍于鼻。寒邪从皮毛。而入于肺。则肺窍不利。而鼻塞。涕唾浊涎。壅遏不通。吐出于口也。 肺死脏。浮之虚。按之弱。如葱叶。下无根者死。 〔程〕内经曰。真脏脉见者死。此五脏之死脉也。肺脏死。浮而虚。肝脏死。浮而弱。心脏死。 浮而实。脾脏死。浮而大。肾脏死。浮而坚。五脏俱兼浮者。以真气涣散。不收无根之谓也。内经曰。真 肺脉至。如以羽毛中人肤。非浮之虚乎。葱叶。中空草也。若按之弱。如葱叶之中空。下又 无根。则浮毛虚弱。无胃气。此真脏已见。故死。 肝中风者。头目 。两胁痛。行常伛。令人嗜甘。(千金。甘下。有如阻妇状四字。) 〔程〕肝主风。风胜则动。故头目 动也。肝脉布胁肋。故两胁痛也。风中于肝。则筋脉急引。故行常 伛。伛者不得伸也。淮南子曰。木气多伛。伛之义。正背曲肩垂之状。以 筋脉急引于前故也。此肝正苦于急。急食甘以缓之。是以令人嗜甘也。 肝中寒者。两臂不举。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转 侧。食则吐而汗出也。(〔原注〕脉经。千金云。时盗汗咳。食已吐汁。○千金。舌本。作舌大。) 〔魏〕肝中寒者。两臂不举。筋骨得寒邪。必拘缩不伸也。舌本燥。寒郁而内热生也。喜太息。胸中痛 者。肝为寒郁。则条达之令失。而胸膈格阻。气不流畅也。不得转侧者。两胁痛满急。辗转不安也。食则吐而 汗出。肝木侮土。厥阴之寒侵胃。胃不受食。食已则吐。如伤寒论中。厥阴病所云 也。汗出者。胃之津液。为肝邪所乘。侵逼外越也。此俱肝脏外感之证也。 案金鉴云。两臂不举。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义不属。必是错简。不释。未知果然否。姑仍魏注。 肝死脏。浮之弱。按之如索不来。或曲如蛇行者死。 〔程〕肝脏死。浮之弱。失肝之职。而兼肺之刑。按之不如弓弦而如索。如索。则肝之本脉已失。不来。 则肝之真气已绝。或有蛇行之状。蛇行者。曲折逶迤。此脉欲作弦而不能。故曲如蛇行。其死宜矣。 〔尤〕按 内经云。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与此稍异。而其劲直则一也。 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时。但欲饮热。旋复花汤主之。(〔原注〕臣亿等。校诸本。旋复花汤 皆同。○案注十二字。程作方见妇人杂病六字。非也。同恐缺字讹。千金。无旋复花汤主之六字。徐沈改蹈作 非。) 〔尤〕肝脏气血郁滞。着而不行。故名肝着。然肝虽着。而气反注于肺。所谓横之病也。故其人常欲蹈 其胸上。胸者肺之位。蹈之欲使气内鼓而出肝邪。以肺犹橐龠。抑之则气反出也。先未苦时。但欲饮热者。欲 着之气。得热则行。迨既着则亦无益矣。 〔鉴〕旋复花汤主之六字。与肝着之病不合。当是衍文。 案旋复花汤。徐程诸家。为妇人杂病中方。然千金不载。金鉴为衍文。今从之。 心中风者。翕翕发热。不能起。心中饥。食即呕吐。(千金。饥下。有则饮二字。即上。有饮食二字。) 〔程〕心主热。中于风则风热相搏。而翕翕发热不能起。 心中虽饥。以风拥逆于上。即食亦呕吐也。 〔徐〕翕翕。言骤起而均齐。即论语所谓始作翕如也。 心中寒者。其人苦病心如啖蒜状。剧者心痛彻背。背痛彻心。譬如蛊注。其脉浮者。自吐乃愈。( 蒜下。千金。有齑字。蛊。徐作虫云。注恐是蛀字。非。沈魏尤。亦作虫注。) 〔程〕内经曰。心恶寒。寒邪干心。心火被敛而不得越。则如啖蒜状。而辛辣愦愦然而无奈。故甚则心 痛彻背。背痛彻心。如蛊注之状也。若其脉浮者。邪在上焦。得吐则寒邪越于上。其病乃愈。 巢源云。蛊注。气力羸惫。骨节沉重。发则心腹烦懊而痛。令人所食之物。亦变化为蛊。急者十数日。缓 者延引岁月。渐侵食腑脏尽而死。死则病流注。染着旁人。故为蛊注 也。案诸家不知蛊注为病名。便解为虫蛀不息。为虫之往来交注。抑亦妄矣。 心伤者。其人劳倦。即头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烦发 热。当脐跳。其脉弦。此为心脏伤所致也。(跳下。千金。有手字。) 〔尤〕其人若劳倦。则头面赤而下重。盖血虚者其阳易浮。上盛者下必无气也。心中痛而自烦发热者。心 虚失养。而热动于中也。当脐跳者。心虚于上。而肾动于下也。心之平脉。累累如贯珠。如循琅 。又胃多 微曲曰心平。今脉弦。是变温润圆利之常。而为长直劲强之形。故曰。此为心脏伤所致也。 心死脏。浮之实如丸豆。按之益躁疾者死。(丸。赵徐沈尤。并作麻。千金。豆下。有击手二字。) 〔程〕内经曰。真心脉至坚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即浮之实如丸豆。按之益躁疾之脉。 案丸。谓弹丸。豆。谓菽也。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气少也。血气少者属于心。心气虚者。其人则畏。合目欲眠。梦远行而精神离散。 魂魄妄行。阴气衰者为癫。阳气衰者为狂。(案徐云。哭恐是入字。沈同。金鉴云。癫狂互误。皆不可从。) 〔尤〕邪哭者。悲伤哭泣。如邪所凭。此其标有稠痰浊火之殊。而其本则皆心虚。而血气少也。于是寤 寐恐怖。精神不守。魂魄不居。为癫为狂。势有必至者矣。 〔程〕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此阴气衰 者为癫。阳气衰者为狂。似与彼异。然经亦有上实下虚。为厥癫疾。阳重脱者易狂。则知 阴阳俱虚。皆可为癫为狂也。 脾中风者。翕翕发热。形如醉人。腹中烦重。皮目 而短气。(目。千金。作肉。是。) 〔程〕风为阳邪。故中风必翕翕发热。脾主肌肉四肢。风行于肌肉四肢之间。则身懈惰四肢不收。故 形如醉人。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故腹中烦重。内经曰。肌肉蠕动。 命曰微风。以风入于中。摇动于外。故皮目为之 动。腹中烦重。隔其息道。不能达于肾肝。故短气也。 〔尤〕李氏曰。风属阳邪。而气疏泄。形如醉人。言其面赤。而四肢软也。皮目。上下眼胞也。 脾死脏。浮之大坚。按之如覆杯。洁洁状如摇者死。(〔原 注〕臣亿等。详五脏各有中风中寒。今脾只载中风。肾中风中寒。俱不载者。以古文简乱 极多。去古既远。无文可以补缀也○洁洁。千金。作 。千金。标脾中寒三字。不载病状。知其缺遗已久也。) 〔鉴〕李 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浮之大坚。则胃气 绝。真脏脉见矣。覆杯则内空。洁洁者。空而无有之象也。状如摇者。脉躁疾不宁。气将散也。故死。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 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千金。约下。有脾约者大便坚小便利而不渴也十三字。) 〔鉴〕趺阳。胃脉也。若脉涩而不浮。脾阴虚也。则胃气亦不强。不堪下矣。今脉浮而涩。胃阳实也。 则为胃气强。脾阴亦虚也。脾阴虚。不能为胃上输精气。水独下行。故小便数也。胃气强。约束其脾。不 化津液。故大便难也。以麻仁丸主之。养液润燥。清热通幽。不敢恣行承气者。盖因脉涩终是虚邪也。 麻子仁丸方(明理论。名脾约丸。) 麻子仁(二升) 芍药(半斤) 枳实(一斤) 大黄(一斤) 浓朴(一斤) 杏 仁(一升,阳明篇用枳实半斤,浓朴一尺) 上六味。末之。炼蜜和丸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以知为度。 〔程〕内经曰。脾为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为胃而行津液。胃热则津液枯。而小便又偏渗。 大肠失传送之职矣。 内经曰。燥者濡之。润以麻子芍药杏仁。结者攻之。下以大黄枳实浓朴。共成润下之剂。 外台。古今录验麻子仁丸。疗大便难。小便利。而反不渴者。脾约方。 即本方。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 肘后。疗脾胃不和。常患大便坚强难。 于本方中。去杏仁。 产育宝庆集。麻仁丸。治产后大便秘涩者。 于本方中。去芍药浓朴杏仁。加人参。 肾着之病。其人身体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状。反不渴。小便自利。饮食如故。病属下焦。 身劳汗出。衣(〔原注〕一作表。)里冷湿。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腰重如带五千钱。 甘姜苓术汤主之。(如水状。千金。作如水洗状。身字。千金。外台。作从作二字。 久久得之。外台。作久之故得也。腰重。原本。及外台。作腹重。今根据赵本改正。千金。 肾脏脉论作腰。腰痛门。作腹。徐程诸注。并作腹。) 〔尤〕肾受冷湿。着而不去。则为肾着。身重。腰中冷。如坐水中。腰下冷痛。腹重如带五千钱。皆 冷湿着肾。而阳气不化之征也。不渴。上无热也。小便自利。寒在下也。饮食如故。胃无病也。故曰。病属下 焦。身劳汗出。衣里冷湿。久久得之。盖所谓清湿袭虚。病起于下者也。然其病不在肾之中脏。而在肾之 外腑。故其治法。不在温肾以散寒。而在燠土以胜水。甘姜苓术。辛温甘淡。本非肾药。名肾着者。原其病也。 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千金。名肾着汤。外台。引古今录验。名甘草汤。) 甘草(二两) 白术(二两○千金外台用四两) 干姜(四两○千金外台用三两) 茯苓(四两)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腰中即温。 千金肾着散(外台。引经心录。并无主疗。载上方后。) 杜仲 桂心(各三两) 甘草 泽泻 牛膝 干姜(各一两) 白术 茯苓(各四两) 上八味。治下筛为粗散。一服三方寸匕。酒一升。煮五六沸。去滓。顿服日再。 千金翼。温肾汤 主腰脊膝脚。浮肿不随。(出香港脚。) 茯苓 干姜 泽泻(各二两) 桂心(三两) 上四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为三服。 又治肾间有水气。腰脊疼痛。腹背拘急绞痛方。 本方。去甘草。加泽泻。 三因。茯苓白术汤。治冒暑毒。加以着湿。或汗未干即浴。皆成暑湿。 本方。加桂心。各一两。 又除湿汤。治冒雨着湿。郁于经络。血溢作衄。或脾不和。湿着经络。血流入胃。胃满吐血。 即本方。头疼。加川芎二钱。最止浴室中发衄。 肾死脏。浮之坚。按之乱如转丸。益下入尺中者死。(益。千金。作溢。) 〔尤〕肾脉本石。浮之坚。则不石而外鼓。按之乱如转丸。是变石之体。而为躁动。真阳将搏跃而出 矣。益下入尺。言按之至尺泽。而脉犹大动也。尺下脉宜伏。今反动。真气不固。而将外越。反其封蛰之常。 故死。 〔程〕以上真脏。与内经互有异同。然得非常之脉。必为非常之病。若未病者必病 进。已病者必死。总之脉无胃气。现于三部中。脉象形容不一也。 问曰。三焦竭部。上焦竭善噫。何谓也。师曰。上焦受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下焦 竭。即遗溺失便。 其气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久则愈。 〔鉴〕三焦竭部者。谓三焦因虚竭。而不各归其部。不相为用也。 〔尤〕上焦在胃上口。其治在膻中。 而受气于中焦。今胃未和。不能消谷。则上焦所受者。非精微之气。而为陈滞之气矣。故为噫。噫。嗳食 气也。下焦在膀胱上口。其治在脐下。故其气乏竭。即遗溺失便。 〔程〕内经曰。膀胱不约为遗尿。下经曰。 虚则遗尿。其气不和。则溲便不约。故遗失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之。久则正气复。而自愈。 案尤云。上焦气未和。不能约束禁制。亦令遗溺失便。所谓上虚不能制下者也。云不须治者。谓不须治其 下焦。俟上焦气和。久相自愈。金鉴云。不须治久则愈。在善噫可也。 若遗溺失便。未有不治能愈者。恐是错简。二说并有理。然不如程之稳妥。故姑仍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热在中焦者。为坚。热在下焦者。则尿血。亦令淋秘不通。大肠有寒 者。多 溏。有热者。便肠垢。小肠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热者必痔。 〔尤〕热在上焦者肺受之。肺喜清肃。而恶烦热。肺热则咳。咳久则肺伤而痿也。热在中焦者。脾胃 受之。脾胃者。所以化水谷。而行阴阳者也。胃热则实而硬。脾热则燥而 。皆为坚也。下焦有热者。大小肠 膀胱受之。小肠为心之腑。热则尿血。膀胱为肾之腑。热则癃 不通也。 溏如 之后。水粪杂下。大肠有 寒。故泌别不职。其有热者。则肠中之垢。被迫而下也。下重。谓腹中重。而下坠。小肠有寒者。能腐 而不能化。故下重。阳不化则阴下溜。故便血。其有热者。则下注广肠。而为痔。痔。热疾也。 〔徐〕直肠 者。大肠之头也。门为肛。小肠有热。则大肠传导其热而气结于肛门。故痔。 案为坚。沈及金鉴。为腹胀坚满。不可从也。肠垢。巢源云。肠垢者。肠间津汁垢腻也。由热痢蕴积。 肠间虚滑。所以因下痢而便肠垢也。下重者。后重也。伤寒论。四逆散泄利下重。下利篇。热利下重。 白头翁汤主之。刘熙释名云。泄利下重。而赤白曰HT 。是也。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 气。何谓也。师曰。积者。脏病也。终不移。聚者。腑病也。发作有时。辗 转痛移。为可治。 气者。胁下痛。按之则愈复发。为 气。诸积大法。脉来细而附骨者。乃积也。寸口积在 胸中。微出寸口。积在喉中。关上积在脐六。上关上。积在心下。微下关。积在少 腹。尺中。积在气冲。脉出左。积在左。脉出右。积在右。脉两出。积在中央。各以其部处之。( 。千金。 作谷。则愈之下。更有愈字。寸口积之口下。有结字。关上下。有结字。尺中下同。魏 作谷。云 之为字。本 如此。若夫谷。乃恶木也。后人改为 。遂并谷。亦改为KT 。又讹为 。皆误笔也。案通 雅云。 。即谷乃 也。山海经。百KT 生。荀子。五 蕃。是也。○诸积大法以下。徐沈尤。别提为一条。) 〔徐〕积。迹也。病气之属阴者也。脏属阴。两阴相得故不移。不移者。有专痛之处。而无迁改也。聚 则如市中之物。偶聚而已。病之属阳者也。腑属阳。故相比阳。则非如阴之凝。故寒气感则发。否则已。所谓 有时也。既无定着。则痛无常处。故曰辗转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积为可治。若 气。 者。谷也。乃食 气也。(案三因。立 气门载宿食论治。当并考。)食伤太阴。敦阜之气。抑遏肝气。故痛在胁下痛。不由 脏腑。故按之则气行而愈。然病气虽轻。按之不能绝其病原。故复发。中气强。不治自愈。 〔尤〕诸积。该气 血痰食而言。脉来细而附骨。谓细。而沉之至。诸积皆阴故也。又积而不移之处。 其气血荣卫。不复上行而外达。则其脉为之沉。细而不起。 故历举其脉出之所。以决其受积之处。而复益之曰。脉两出。积在中央。以中央有积。其气不能分布左右。 故脉之见于两手者。俱沉细而不起也。各以其部处之。谓各随其积所在之处。而分治之耳。 五十五难曰。积者。阴气也。聚者。阳气也。故阴沉而伏。阳浮而动。气之所积。名曰积。气之所聚。 名曰聚。故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 左右有所穷处。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谓之聚。故以是别知积聚。 邵氏明医指掌参补云。痞块多在皮里膜外。并不系肠胃间。而医者往往以峻剂下之。安能使此块入 肠胃。从大便而出哉。吾见病未必去。而元气已耗。经年累月。遂至不治者多矣。历代医家。皆曰在左为死 血。在右为食积。在中为痰饮。盖以左属肝。肝藏血。右属脾。脾化谷。而痰饮。则结聚于中焦也。殊不知肝 脾虽左右之分。而实无界限之隔。非谓肝偏于左。而无与于右。脾偏于右。而无与于左。在左为死血。而在右 独无死血乎。在中为痰饮。而左右独无痰饮乎。但在左在右在中。皆因虚之所在。而入之耳。不可以死血痰 饮食积分之也。然当诊之以察其病。弦滑为痰。芤涩为血。沉实为食。三脉并见。则当兼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