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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作者:张志聪

<目录>卷五
<篇名>刺疟篇第三十六


属性:此承上章以记刺疟之法。故不曰论。
足太阳之疟。令人腰痛头重。寒从背起。先寒后热。 然。热止汗出难已。刺 中出血。( 音谒。此论三阴
三阳经气之为病也。太阳是动病者。腰似折。冲头痛。太阳标阳而本寒。故先寒后热。背为阳。故寒从背起也。 、
如火之炽。 、暑热气也。太阳乃日中之阳火。故 然也。如热在气分者。热止汗出。其病则愈。此乃经气之
兼证。故病难全已。当刺 中出血。以泻在经之邪焉。按藏气法时论曰。心病者。胸中痛。取其经少阴太阳。舌下血者。
其变病。刺 中血者。谓取手少阴之阴 穴也。此所谓 中出血。是亦当取项上之络 。腰下之浮 矣。王氏曰。 中、
委中也。卢子繇曰。此但详足经而无手经者。经云风寒暑火。天之阴阳也。张兆璜曰。疟之足经。与伤寒同义。盖天之
六淫伤人三阴三阳之气。皆从足而起也。)足少阳之疟。令人身体解 。寒不甚。热不甚。恶见人。见人心惕惕然。热多
汗出甚。刺足少阳。( 音亦。解 、懈惰也。少阳主初生之气。病则生阳不升。故身体懈惰。少阳主枢。寒不甚。热不
甚。枢象也。胆病者。心中 。恐人将捕之。少阳相火主气。故热多。少阳所生病者汗出。当取足少阳之侠溪。在足
小指次指歧骨间。本节前之中。刺入三分。留三呼。此足少阳之荣也。)足阳明之疟。令人先寒洒淅。洒淅寒甚。久乃热。
热去汗出。喜见日月光火气。乃快然。刺足阳明跗上。(阳明者。两阳合明。阳热光明之气也。病则反其本。而洒淅寒甚。
热去汗出。则病气去而喜见光明。复其阳明之本气也。本气复而仍取足阳明者。经邪未去也。故当取足跗上冲阳。刺入
三分。留十呼。此足阳明原也。按三阴三阳之病。论在六气。则不涉经络之有形。是以见太阳之先寒后热。少阳之寒热
从枢。如少阴之标寒本热。此病无形之六气也。又如胆病之恐人将捕。脾土之灌溉四旁。少阴之呕吐。厥阴之腰痛。是
又涉于有形之经。当知经不离乎气。气不离乎经。可分而可合者也。能明乎经气之理。进乎道矣。王芳侯曰。日月光、
明也。火气、阳热也。)足太阴之疟。一令人不乐。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热。一汗出。病至则善呕。呕已乃衰。即取
之。(足太阴脾土主气。主灌四脏。心肺居上为阳。肝肾居下为阴。脾为孤脏。中央土。间于阴阳之间。膻中者臣使之官。
喜乐出焉。膻中乃宗气之所居。上出于肺。以司呼吸。经云。心系急则气道约。约则不利。故太息以伸出之。一令人不
乐。好太息者。足太阴病疟而上及于心肺也。肾病者寝汗出。肝脉缓甚而善呕。所生病者为呕逆。一汗出。病至则善呕
者。下及于肝肾也。病至者。言病至于肝脏则善呕。呕已则肝脏之病已衰。而即当取之。盖言脾疟而病至于四脏。见四
脏之病已衰。而即当取之足太阴也。不嗜食。多寒热。太阴之本病也。脾病而不能转输。故不嗜食。太阴居中土。间于
阴阳之间。故多寒热也。)足少阴之疟。令人呕吐甚。多寒热。热多寒少。欲闭户牖而处。其病难已。(足少阴寒水主气。
故呕吐甚。少阴标阴而本热。故多寒热。热多寒少。本气胜也。大凡病热多而阳气胜者易愈。寒多而阴气胜者难已。欲
闭户牖而处者。阴寒甚也。故其病难已。本经曰。阳尽而阴盛。故欲独闭户牖而居。王芳侯曰。阳热甚者。宜刺泄其邪。阴盛故不言刺也。)足厥阴之疟。令人腰痛少腹满。小便不利如癃状。非癃也。数便。意恐惧。气不足。腹中悒悒。刺足
厥阴。(腰痛小腹满。厥阴之经证也。木乃水中之生阳。故肝主疏泄水液。如癃非癃。而小便频数不利者。厥阴之气不化
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经云。肝气虚则恐。盖肝藏之神魂不足。故意恐惧也。木主春生之气。厥阴受邪。
故生气不足。木郁不达。故腹中悒悒也。宜刺足厥阴之太冲。在足趾本节后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一呼。朱圣公曰。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气虚则恐惧矣。)肺疟者。令人心寒。寒甚热。热间善惊。如有所见者。刺手太阴阳明。(肺
者心之盖。故令人心寒热。心气虚则善惊。如有所见。经云。心者。神之舍也。神精乱而不转。卒然见非常物。宜刺手
太阴之列缺。手阳明之合谷。列缺在手腕后寸半。刺入三分。留三呼。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间。刺入三分。留六呼。
卢之颐曰。邪不干脏。列脏证者。非真脏之藏。乃脏募之气化证也。莫仲超曰。邪入于五脏六腑募原之间。不干脏腑
之气。则为间日之疟。干脏腑之气。则为五脏六腑之疟。涉于三阴三阳。则为六经之疟。故曰疟者。风寒之气不常也。)
心疟者。令人烦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热。刺手少阴。(心为火脏。心气热。故烦甚而欲得清水以自救。热极生
寒。故反寒多。寒久则真火气衰。故不甚热也。宜刺手少阴之神门。在掌后锐骨端陷者中。刺三分。留七呼。)肝疟者。
令人色苍苍然。太息。其状若死者。刺足厥阴见血。(苍乃东方之青色。肝主色。故令人色苍苍然。胆病者善太息。胆附
于肝。故肝病必及于胆。肝胆主春生之气。胆气升则脏腑之气皆升。生阳不升。故其状若死。刺足厥阴中封见血。在内
踝前一寸半陷者中。仰足取之。伸足得之。刺入四分。留七呼。)脾疟者。令人寒。腹中痛。热则肠中鸣。鸣已汗出。刺
足太阴。(脾为阴中之至阴。故令人寒。腹乃脾土之郛郭。故腹中痛。湿热下行则肠鸣。上蒸则汗出也。鸣已汗出者。下
行极而上也。宜刺足太阴之商丘。在足内踝下。微前三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肾疟者。令人洒洒然。腰脊痛宛
转。大便难。目 然。手足寒。刺足太阳少阴。( 同旬。足少阴寒水主气。故令人洒洒然。腰乃肾之府。故腰脊痛而
欲其宛转也。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难。 目摇动而不明。骨之精为瞳子。故目 然也。肾主生气之原。手足为诸
阳之本。邪病则有伤生气。故手足寒也。宜取足太阳之委中。足少阴之大钟太溪。委中在 约横纹中央有动脉。大钟在
内踝后街中。刺入二分。留七呼。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胃疟者。令人且病也。
善饥而不能食。食而支满腹大。刺足阳明太阴横脉出血。(胃主受纳水谷。故胃疟者。令人病饥而不能食。中焦受邪。不
能主化。故支满腹大。横脉、脾胃之横络脉也。)
疟发身方热。刺跗上动脉。开其空。出其血。立寒。(此言疟之寒热。乃病在阴阳之气分。当取于阳明太阴焉。夫三
阳主表。三阴主里。疟发身方热。是邪将出于表阳。阳明者。两阳合明。间于二阳之间。主行气于周身。阳盛之气也。
故当取阳明之冲阳。摇针以开其穴。泻出其血。则阳热去而立寒矣。)疟方欲寒。刺手阳明太阴。足阳明太阴。(夫身半
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故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
阴阳明皆主之。又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疟方欲寒。是邪将入于里阴。故当刺手足阳明太阴。使天地
阴阳之气。上下外内和平。而无偏阴之患矣。)疟脉满大急。刺背俞。用中针。旁五 俞各一。适肥瘦出其血也。(旁
去声。此言疟病在经络者。当取其背俞焉。盖经脉内合五脏五行之气。五脏之俞在背。故当取背俞以泻之。脉满大急者。
邪盛于经脉中也。 、胁也。旁、倚也。 俞者。五脏俞之旁。近于 胁。乃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也。谓当
旁五 俞各刺其一。肥者深而留之。瘦者浅而疾之。各适其当。以出其血焉。)疟脉小实急。灸胫少阴。刺指井。(此言
经脉之气虚陷者。宜灸足少阴也。盖经脉之气。发原于少阴肾脏。脉小者。脉气虚也。经云诸急为寒。小实急者。脉气
虚寒而邪气实也。艾名冰台。能启陷气之阳。故当灸少阴胫下之太溪。以启经脉之生气。刺足小指之井穴。以泻经脉之
实邪。此论攻邪。又当审其正气也。)疟脉满大急。刺背俞五 俞背俞各一。适行至于血也。(俞俱音输各篇皆同。此复
申明背俞。与 俞之经气相通也。曰背俞五 俞背俞各一者。言背俞旁之五 俞。与背俞各刺其一也。背俞者。离脊骨
两旁。各一寸五分。乃五脏之俞也。 俞者。去脊骨两旁各三寸。近于 胁。乃五脏神气之所舍。故曰魄户者。谓肺藏
魄也。曰神堂者。谓心藏神也。曰魂门者。谓肝藏魂也。曰意舍者。谓脾藏意也。曰志室者。谓肾藏志也。此 俞与背
俞之气相通。故当各取之。适其肥瘦。以行其针而至于出血也。此盖言邪盛于血脉者。取五 俞。甚而及于五脏者。兼
取背俞。是以上节之灸胫。此下之用药。亦少有别焉。莫子晋曰。血者神气也。故病在经脉而邪伤血者。宜取脏神所
舍之俞。然经脉内合五脏。故又当兼取其背俞也。)疟脉缓大虚。便宜用药。不宜用针。(便平声。此承上文而言。五脏
之经气虚者。便于用药。而不宜用针也。脉缓大虚。血气两虚也。灵枢经云。少气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
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上节论经脉生始
之原。本于足少阴肾。此言经俞血气。又五脏五行之所生。然有邪有正。有实有虚。而灸刺用药。各有所宜也。)凡治
疟。先发如食顷。乃可以治。过之则失时也。(此论治疟母先后其时。先发如食顷者。谓疟未发前如一饭之顷。正气未乱。
因而调之。所谓无刺 之热。浑浑之脉也。若待其已发。邪方盛时而取之。则失其时矣。)诸疟而脉不见。刺十指间
出血。血去必已。先视身之赤如小豆者。尽取之。(此言邪在皮肤气分者。宜刺十指之井穴也。疟在气分。故不见于脉。
脉不见者。谓不见满大急之脉也。当刺十指之井穴出血。血去其病立已。盖所出为井。乃经气始相交会之处。故刺之可
泄气分之邪。身有赤如小豆者。邪在肤表气分。有伤淡渗皮肤之血。故赤如小豆。当先取而去之。此言邪在经脉之血。
与淡渗皮肤之血。所见脉证不同。而取刺亦各有别。)十二疟者。其发各不同时。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脉之病也。(此言
邪在脏腑经脉者。更有刺之之法也。十二疟者。谓六经五脏胃疟也。其发各不同者。言厥阴与肝疟。阳明与胃疟。太阴
与脾疟。少阴与肾疟。各有脏腑经气之不同也。故当时察其病形。或腰痛头重。或心寒善惊。以知其何脉之病。盖经脉
乃胃腑之所生。五脏之所主。故曰以知何脉之病。)先其发时如食顷而刺之。一刺则衰。二刺则知。三刺则已。(先其发
时如食顷者。先于未发之前而刺之也。刺之者。以足太阳之疟取 中。阳明之疟取足 。肺疟刺手太阴阳明。心疟刺手
少阴也。一刺则病衰。二刺则知。三刺则病已。按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为知。杨元如曰。邪在气分者。宜后其时以刺
之。盖气为阳。其性锐。故当避其来锐。邪在血分者。宜先其时以取之。盖血为阴。其性柔。故当迎而夺之。)不已。
刺舌下两脉出血。不已。刺 中盛经出血。又刺项以下挟脊者必已。舌下两脉者。廉泉也。(舌下两脉。任脉之廉泉穴也。
中、王氏谓委中也。盛经者。谓血气盛于此也。项以下挟脊者。 俞背俞也。盖任脉统任一身之阴。为经络之海。而
脏腑之经俞。皆属于太阳。故刺本经不愈。而复取任脉。及足太阳之 中背俞。其病立已也。)刺疟者。必先问其病之
所先发者。先刺之。(此言邪中于头项者。气至头项而病。中于背者。气至背而病。中于腰脊者。气至腰脊而病。中于手
足者。气至手足而病。必先问其所先发者。先刺之。倪冲之曰。用三先字者。谓邪或舍于头项。而又兼中于腰背。或
舍于腰背。而又兼中于手足。卫气先至之处。其病先发。是一日之中。或又有两发之疟也。)先头痛及重者。先刺头上
及两额两眉间出血。先项背痛者。先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 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手少阴阳明十指间。先足胫
痛者。先刺足阳明十指间出血。(头上、谓上星百会。两额、谓悬颅。两眉间为攒竹诸穴也。项背痛者。或刺风池风府。
或项背所痛之处。随其病而取之。 中、王氏谓委中也。手少阴阳明十指间者。谓十指间之少冲商阳也。足阳明十指间
者。足十指间之厉兑也。盖少阴心脏主血脉。而手足井荥之血气。皆阳明之所生。是以手足痛者。独取于少阴阳明。张
兆璜曰。惟项背之疟。见证不一。有邪入于风府。随卫气上下而日作早晏者。有邪留于项背。而遇卫气以日作晏者。有
邪留于项背之间。而不与卫气之日作晏者。故概而言之曰先刺之。)风疟。疟发则汗出恶风。刺三阳经背俞之血者。(此
言病风疟者。亦当取足太阳之经也。疟发则汗出恶风者。表阳之气虚也。三阳、太阳也。背俞、太阳之经俞也。盖太阳
之气主表。邪伤太阳。则表气虚而恶风。故宜泻太阳之邪。) 痛甚。按之不可。名曰 髓病。以 针针绝骨出血。立
已。( 下敬切 音酸 音附 音谗。此风邪深入于骨髓中者。宜刺足少阳之绝骨穴。盖少阳之气主骨也。 、足骨。 、
足面也。风邪入伤骨髓。故 痛不可按。 针、九针之第一。主泻阳热之气者也。绝骨在足外踝上三寸动脉中。针二分。
留七呼。倪仲宣曰。足 乃阳明之部分。此风木之邪。贼伤胃土。故名曰 髓病。)身体小痛。刺至阴。(此言风疟之病。
身体痛者。宜取至阴之经也。脾为阴中之至阴。而外主四肢肌肉。故经云。脾络实则一身尽痛。是以身体小痛者。宜刺
脾脏之经。盖亦风木之邪。贼伤脾土也。)诸阴之井无出血。间日一刺。(此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阴之井穴。不宜出血。盖
井穴乃经气之交。故邪在阳之气分者。宜泻出其血。病在阴之经而宜取阴之井者。可间日一刺。则邪气自泄。不必至于
出血。以泄真阴之气。张兆璜曰。此申明上文之所谓刺至阴者。当刺至阴之井穴。并申明所谓至阴者。非太阳之至阴也。)
疟不渴。间日而作。刺足太阳。渴而间日作。刺足少阳。(此言疟之渴与不渴者。又有水火寒热之气化也。太阳之上。寒
水主之。故不渴者。取足太阳。少阳之上。相火主之。故渴者。取足少阳。间日者。邪入于里也。夫邪入于里则渴。是
以间二日或间数日者。有阴阳更胜之或甚或不甚。若阳分之邪入里。则有水火寒热之或渴或不渴也。)温疟汗不出。为
五十九刺。(温疟者。得之冬中于风寒。病气藏于肾。若汗不出。是邪不能出之于阳。故当为五十九刺。五十九
刺者。以第四针刺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