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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作者:张介宾
<目录>卷之十九明集·杂证谟\咳嗽
<篇名>内伤嗽证治(共七条) 属性:一、凡内伤之嗽,必皆本于阴分。何为阴分?五脏之精气是也。然五脏皆有精气,而又 惟肾为元精之本,肺为元气之主,故五脏之气分受伤,则病必自上而下,由肺由脾以及于肾 ;五脏之精分受伤,则病必自下而上,由肾由脾以极于肺,肺肾俱病,则他脏不免矣。所以 劳损之嗽,最为难治,正以其病在根本,而不易为力也。病在根本,尚堪治不求本乎?故欲 治上者,不在乎上而在乎下;欲治下者,不在乎下而在乎上。知气中有精,精中有气,斯可 以言虚劳之嗽矣。 一、肺属金,为清虚之脏,凡金被火刑则为嗽,金寒水冷亦为嗽,此咳嗽所当治肺也。 然内伤之嗽,则不独在肺。盖五脏之精皆藏于肾,而少阴肾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 咙,挟舌本,所以肺金之虚,多由肾水之涸,正以子令母虚也。故凡治劳损咳嗽,必当以壮 水滋阴为主,庶肺气得充,嗽可渐愈,宜一阴煎、左归饮、琼玉膏、左归丸、六味地黄丸之 类择而用之。其有元阳下亏,生气不布,以致脾困于中,肺困于上,而为喘促,为痞满,为 痰涎呕恶,为泄泻畏寒,凡脉见细弱,证见虚寒而咳嗽不已者,此等证候,皆不必治嗽,但 补其阳而嗽自止,如右归饮、右归丸、八味地黄丸、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饮、理中汤,劫劳 散之类皆当随宜速用,不得因循,以致汲深无及也。 一、内伤咳嗽,凡水亏于下,火炎于上,以致火烁肺金,而为干渴烦热,喉痛口疮,潮 热便结,喜冷,尺寸滑数等证,则不得不兼清火,以存其水,宜四阴煎,或加减一阴煎、人 参固本丸主之。此当与咳血证参酌,其治详见血证门。 一、咳嗽声哑者,以肺本属金,盖金实则不鸣,金破亦不鸣。金实者,以肺中有邪,非 寒邪即火邪也;金破者,以真阴受损,非气虚即精虚也。寒邪者宜辛宜温,火邪者宜甘宜清 ,气虚者宜补阳,精虚者宜补阴。大都此证,邪实者,其来暴,其治亦易,虚损者,其来徐 ,其治亦难。治损之法,当与后干咳证参酌用之。 一、内伤虚损之嗽,多不宜用燥药及辛香动气等剂,如六安、二陈之类,皆不可轻用。 惟甘润养阴,如乳酥、蜂蜜、百合、地黄、阿胶、麦冬、去皮胡桃肉之类,皆所宜也。 一、外邪证多有误认为劳伤而遂成真劳者,此必其人气体柔弱,而医家望之已有成心, 故见其发热,遂认为火,见其咳嗽,遂认为劳,不明表里,率用滋阴降火等剂。不知寒邪既 已在表,凉药不宜妄投,若外既有寒,而内又得寒,则表里合邪,必致邪留不解,延绵日甚 。俗云∶伤风不愈变成劳。夫伤风岂能变劳?特以庸医误治而日加清削,则柔弱之人能堪几 多清理,久而不愈,不至成劳不已也,此实医之所误耳。故医于此证,最当详察在表在里, 及新邪久病等因,脉色形气等辨,辨得其真,则但以六安煎、金水六君煎,或柴陈煎之类, 不数剂而可愈矣。医之不精,此其一也。 一、干咳嗽证,在丹溪云∶火郁之证,乃痰郁火邪在肺中,用苦梗以开之,下用补阴降 火,不已则成劳,须用倒仓法。此证多是不得志者有之。愚谓丹溪此说,殊不其然,夫既云 不得志,则其忧思内伤,岂痰火病也?又岂苦梗倒仓所宜攻也?盖干咳嗽者,以肺中津液不足 ,枯涸而然,此明系内伤亏损,肺肾不交,气不生精,精不化气,所以干涩如此。但其有火 无火,亦当辨治∶若脏平无火者,止因肺虚,故必先补气,自能生精,宜五福饮之类主之; 若脏气微寒者,非辛不润,故必先补阳,自可生阴,宜理阴煎或六君子汤之类主之;若兼内 热有火者,须保真阴,故必先壮水,自能制火,宜一阴煎,或加减一阴煎兼贝母丸之类主之 。若以此证而但知消痰开郁,将见气愈耗,水愈亏,未免为涸辙之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