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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翼作者:尤怡
<目录>卷五\咽喉
<篇名>喉痹诸法 属性:喉痹者,咽喉肿塞痹痛,水浆不得入是也。由脾肺不利,蕴积热毒,而复遇暴寒折之, 热为 寒闭,气不得通,结于喉间。其症发热恶寒,喘塞胀闷,不急治杀人,针刺出血,搐鼻吐痰 ,皆急法也。 文潞公喉肿咽痛,喉科治之,三日愈甚。上召孙兆治之,孙曰∶疾得相公书判笔一管, 去笔 头,沾水点药入喉,便愈。孙随便刺,相公昏仆不省人事,左右皆惊愕流汗。孙乃笑曰∶非 我不能救相公。须臾呕出脓血升余,旬日乃平复如故。予尝治一男子喉痹,于太 穴刺出黑 血半盏而愈。由是言之,喉痹以恶血不散故也。 凡治此疾,暴者必先发散,发散不愈,次取痰,取痰不愈,次取污血也。(娄全善《纲 目》。)火郁则发之,即发散之意也,血出多则愈。有针疮者,姜汁调熟水时时呷之。 治急喉痛,于大指外边指甲根齐针之,不问男左女右,只用人家常使针针之,令出血即 效。如大段危急,两手大指多针之甚妙。(《夷坚志》) 挑背法,于暗室中,用红纸条点火照背上,隐隐有红点,用针挑破,喉痹将死者,破尽 即苏。 元公章少卿,述闻德府士人,携仆入京。其一患喉闭胀满,气喘塞不通,命在须臾。询 诸郡 人云∶惟马行街山水李家可看治。即与之往。李骇曰∶此症甚危,犹幸来此,不然死耳。乃 于笥中取一纸捻,用火点着半,烟起吹灭之,令仆张口,刺于喉间,俄吐出紫血半合,实时 气宽能言,及啖粥,掺药敷之立愈。士人甚神其术。后还乡里,村落一医,偶传得此法,云 ∶咽喉病发于六腑者,如引手可探及,刺破瘀血即已。若发于五脏,则受毒牢深,手法药力 难到,惟用纸捻为第一。然不言所以用之之意。后有人拾得其残者,盖预以巴豆油涂纸,故 施火即着,藉其毒瓦斯,径赴病处以破其毒也。牙关紧闭者,以烟熏入鼻中,实时口鼻涎流, 牙关自开。(《医说》) 周密《齐东野语》云∶密过南浦,有老医授治喉痹垂死方,用真鸭嘴胆矾为末,醋调灌 之, 大吐胶痰数升即瘥。临汀一老兵妻,苦此绝水粒三日矣,如法用之即瘥。屡用无不效验,神 方也。《济生方》用胆矾二钱半,白僵蚕炒,五钱,研,每以少许吹之吐涎,各二圣散。 孙兆治潘元从急喉痹,以药半钱,吹入喉中,少顷吐出脓血立愈。潘谢曰∶非明公不能 救, 赠金百两,愿求其方。孙曰∶猪牙皂、白矾、黄连等分,瓦上焙为末耳。既授方,不受所赠 。 解毒雄黄丸 雄黄 郁金(各一分) 巴豆(去皮油,十四粒) 细末,醋糊丸绿豆大,茶清下七丸,吐出顽痰立苏。水浆不得入口者,醋磨灌喉取吐, 未吐再服。丹溪云∶姜汁僵蚕末,治咽痛喉痹神效。 喉痹吹药 白矾末一钱,同巴豆一粒同炒,去巴豆,取矾研细末吹之,即吐浊痰,名碧云散。再入 轻粉、麝香少许,名粉香散。吹乳蛾即开。 玉锁匙 焰硝(七钱半) 硼砂(二钱半) 白僵蚕(一钱二分半) 龙脑(一字) 为末,以竹管吹五分,入喉中神效。(《直指》) 搐鼻透关散 雄黄(研) 猪牙皂荚(蜜炙,去皮) 藜芦(各一分) 上为末,每用一匙,分弹入两鼻中,关透即瘥。 凡人患喉闭及缠喉风,用药开得咽喉,可通汤水,急吸薄粥半碗或一碗,压下余热,不 尔即 病再来,不可不知也。咽喉既可,身热头痛不止,此感外邪,看脉气及大小便。有表症则发 散,有里症则微下之皆愈。愈后虚喘而身不热者,必是服凉药过多而下虚也。当服镇重温药 一服,如黑锡、正元之类,以粥压之。 冰梅丸 治喉风肿痛如神。 天南星(三十个) 大半夏 白矾 白盐 防风 朴硝(各四两) 桔梗(二两) 甘草(一 两) 大梅实(拣七分熟者一百个) 先将硝盐水浸一伏时,然后将各药研碎,入水拌匀,方将梅实置于水,淹过三指为度。 浸七 日,取出晒干,又入水中,浸透晒干,俟药水干为度。方将梅子入磁罐封密,如霜衣白,愈 佳。用时绵裹噙口中,徐徐咽汁下,痰出即愈。 时行喉痛,宜用普济消毒饮子。 神效散 治喉痹语声不出,猪牙皂角和霜梅为末噙之。急喉痹其声鼾者,有如痰 在喉 响,此为肺绝之候。宜用人参膏救之。用竹沥、姜汁放开,频频服之。如未得参膏,独参汤 亦得。早者十全七八,次则十全四,迟则十不全一也。 烂喉痧方(笔友张瑞符传) 西牛黄(五厘) 冰片(三厘) 真珠(三分) 人指甲(五厘,男病用女,女病用男) 象牙 屑( 三分,焙) 壁钱(二十个,焙,土壁砖上者可用,木板上者不可用) 青黛(六分,去灰脚净 ) 共为极细末,吹患处效。 笔友张瑞符,湖州府人也,予往来二十年矣。其为人也,敦浓和平,年过五旬,并未生 育, 虽置外家亦终不得怀孕。忽一日遇李相士,即道喜云∶尔当生子矣。李乃张之同乡友也。张错 愕曰∶我半生已来,并未生育,尔何得相戏若此。李曰∶我昔年曾看尔相,许尔无子。今尔 阴骘纹已满面,岂无子之相。后果如其言。予因问张曰∶尔一生如何为善?张曰∶生平并未 有善,只有两事,亦人所当为者也。一舍弟早亡,所遗一子,我抚养长大。而舍弟所有主顾 ,我已相与二十年矣。舍侄既长,我使之去,彼不愿。我曰∶尔在我处,我甚有益。但尔不 去,终身只作店伙,我所不忍,今于尔笔,同往各主顾家,相致曰∶此即我舍弟某之子也, 今已长,可仍用其笔。况此子自幼在我店习业,彼之笔即我之笔也。又此方甚效,我所不秘 ,余亦无所为。予曰∶只此可称善矣。有侄少孤,抚之成立,并使其能继父业;有急救之方 而公之于世,善莫大焉。予得是方,并述其始末云尔。(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