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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灯续焰作者:潘楫
<目录>卷二十(附余)
<篇名>医范 属性:张仲景曰∶夫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脏。经络府俞,阴阳会通。 玄冥幽微,变化难极。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理致哉?上古有神农、黄帝、岐伯、 伯高、雷公、少俞、少师、仲文,中世有长桑、扁鹊,汉有公乘、阳庆及仓公。下 此以往,未之闻也。观今之医,不念思求经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终顺旧。 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药。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 三部不参。动数发息,不满五十。短期未知决诊,九候曾无仿佛。明堂阙庭,尽不 见察,所谓窥管而已。夫欲视死别生,实为难矣。孔子云∶生而知之者上,学则亚 之。多闻博识,知之次也。余宿尚方术,请事斯语。 孙真人曰∶医方卜筮,艺能之难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世有愚者, 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故学人必须博极 医源,精勤不倦。至若道听途说而言医者,岂不深自误哉。 史嵩曰∶夫为医者,在读书耳。读而不能为医者有矣,未有不读而能为医者也。 不读医书,又非世业,杀人岂不甚于梃刃乎? 金华戴叔能曰∶医以活人为务,与吾儒道最切近。自唐书列之技艺,而吾儒不 屑为之。世之习医者,不过诵一家之说,守一定之方,以幸其病之偶中;不复深探 远索,上求圣贤之意,以明夫阴阳造化之会归;又不能博极群书,采择众议,以资论治之权变; 甚者至于屏弃古方,附会臆见,辗转相迷,而其为患不少矣。是岂圣贤慈惠生民之本意哉。 学士商辂曰∶医者,意也。如对敌之将,操舟之工,贵乎临机应变。方固难于 尽用,然非方,则古人之心弗传,茫如望洋,如捕风,必有率意而失之者矣。方果 可以弗用乎?虽然,方固良矣,然必熟之《素问》以求其本,熟之《本草》以究其 用,熟之诊视以察其证,熟之治疗以通其变。始于用方,而终至于无俟于方,夫然 后医之道成矣。昔许胤宗谓我善读仲景书而知其意,然未尝专用其方,诚名言哉。 《续医说》云∶近时医者,偏执己见。或好用热药,或好用凉药。然《素问》有 异法方宜论,抑何尝偏执耶?古之良医,必量人之虚实,察病之阴阳,而后投以汤 剂。或补或泻,各随其证。若的是阳虚失血,治以干姜、附子;诸虚百损,补以人 参、黄 ;痰热壅嗽、清以芩、连;大便结热,利以硝黄。其法岂尽废乎?许叔微 有云∶形有寒邪,虽婴孩亦可服金液;脏有热毒,虽老羸亦可服大黄。至哉通变之说也。 杨仁斋曰∶治病如操舟。操舟在手,当风波震荡之冲,一有转移,则舟覆矣。 医衡主持在我,不可遍徇病家所欲。尤不可张惶,使病患惊闻。有病家粗识皮肤, 辨难反复,万勿惑焉。又有瘥后触犯再复,隐讳不言,须诘问其由,庶得对病施药。 陆宣公论云∶医以活人为心,故曰医乃仁术。有疾而求疗,不啻求救焚溺于水 火也。医乃仁慈之术,须披发撄冠而往救之可也。否则焦濡之祸及,少有仁心者能 忍乎?窃有医者,乘人之急而诈取货财,是则孜孜为利,跖之徒也,岂仁术而然哉。 比之作不善者尤甚也,天地岂不报之以殃乎?今见医家后裔,多获余庆,荣擢高科,此天道果 报之验。奚必计一时之利而戕贼仁义之心,甚与道术相反背,有乖生物之天理也。从事者,可不鉴哉! 医者当自念云∶人身疾苦,与我无异。凡来请召,急去无迟。或止求药,宜即 发付。勿问贵贱,勿择贫富。专以救人为心,冥冥中自有 之者。乘人之急,故意 求财,用心不仁,冥冥中自有祸之者。吾乡有张彦明,善医。僧道、贫士、军兵及 贫者求药,皆不受钱,或反以钱米与之。人来请召,虽至贫下,亦去。富者以钱求 药,不问多寡,必多与药,期于必愈。未尝萌再携钱来求药之心。病若危笃,亦多 与好药,以慰其心,终不肯受钱。予与处甚久,详知其人为医而口终不言钱,可谓 医人中第一等人矣。一日城中火灾,周回焚尽,烟焰中独存其居。一岁牛灾尤甚, 而彦明庄上独全。此神明 助之也。其子读书,乃与魁荐。孙二、三人,皆庞浓俊爽,亦天道福善 之信然也。使其孜孜以钱物为心,失此数者,所得不足以偿其所失矣、同门之人,可不鉴哉。 孙真人曰∶其有患疮痍下痢,臭秽不可瞻视,人所恶见者,但发怜悯爱恤之心, 不得起畏难蒂芥之意,是吾志也。 孙真人曰∶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 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 下无双,此医人之膏肓也。 孙真人曰∶医到病家,纵绮罗满目,勿左右顾盼。丝竹凑耳,无得自有所娱。 珍羞迭荐,食如无味。 兼陈,看若无有。所以尔者,夫一人向隅,满堂不乐, 而况病患苦楚,不离斯须,而医者安然欢娱,傲然自得,真人神之所共耻,至人之所不为也。 老君曰∶人行阳德,人自报之。行阴德,鬼神善之。阴阳报施,岂诬也哉。所 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冥之中,自膺多福矣。 钱乙在神宗时,治皇子仪国公病螈 。国医莫能治。乙进黄土汤,遂愈。神宗 问曰∶黄土汤何以愈斯疾?乙对曰∶以土胜水,木得其平,则风自止。且诸医所治 垂愈,但小臣适当其愈耳。神宗悦其对,赏赉甚浓。 程篁墩云∶近世有儒名者,立说斥东垣、丹溪之书为不足观。曰∶二家动引 《素》、《难》,犹儒者动引唐虞三代,何益于事?噫!为此言者,亦悖之甚矣。 谭景升化书云∶誉人者,人誉之。谤人者,人谤之。 朱丹溪先生诲子十说。其一云∶同道中,切宜谦和,不可傲慢于人。年尊者, 恭敬之。有学人,师事之。倘有医类,但当义让,不可攘夺,致怨招谤。经云∶礼之用,和为贵。 《泊宅编》云∶王居安秀才,久苦痔疾。闻萧山有善工,力不能招致,遂命舟 自乌程走钱塘,舍于静邸中,使人迎医。医绝江至杭。既见,欣然为治药饵。且云∶ 请以五日为期,可以除根本。初以一药,放下大肠数寸。又以一药洗之。徐用药线 结痔。信宿痔脱,其大如桃。复以药饵调养,数日遂安。此工初无难色,但放下大 肠了,方议报谢之物。病者知命悬其手,尽许行囊所有为酬,方许治疗。又玉山周 仅,调官京师。旧患膀胱气,外肾偏坠。有货药人云∶只立谈间,可使之止。约以 万钱及三缣之报。相次入室中,施一针,所苦果平。周大喜,即如数酬金帛而去。 后半月,其疾如故。使人访医者,已不见矣。古之贤人,或在医卜之中。今之医者, 急于声利,率用诡道以劫流俗,殆与穴坯挟刀之徒无异。予目击二事,今书之以为世警。 《申志》载温州医僧法程,字无枉。少瞽,百端治之不愈,但昼夜诵观世音菩萨 名号,如是十五年。梦中闻菩萨呼之使前,若有物 其足,不可动。菩萨叹曰∶汝 前世为灸师,误灸损人眼。今生当授此报,难以免。但吾怜汝诚心,但使汝衣食丰 足。遂探怀中,掬宝珠满手与之。既寤,医道大行,衣钵甚富。至七十犹在。 《巳志》载宜兴段承务,医术精高。然贪顾财贿,非大势力者,不能屈致。翟忠 惠公居常熟,欲见之不可。诿平江守梁尚书邀之始来。既回平江,适一富人病,来 谒医。段曰∶此病不过汤药数剂可疗,然非五百千为谢不可。其家始许半酬。拂衣 去。竟从其请。别奉银五十两为药资。段求益至百两,乃出药为治。数日愈,挟所 获西归。中途夜梦一朱衣曰∶上帝以尔为医,而浓取贿赂,殊无济物之心。命杖脊 二十,遂敕左右 而鞭之。既寤,觉脊痛。呼仆视之,捶痕宛然。还家未几而死。 宣城符里镇人符助教治痈疽,操心亡状。病者疮不毒,先以药发之。忽一黄衣卒来,持 片纸示之云∶阴司追汝,以藤杖点其背。符大叫痛。黄衣曰∶汝原来也知痛。随手成大疽而死。 《名医录》云∶京师有一妇人,姓白,有美容,京人皆称为白牡丹。货下胎药为 生。忽患脑疼,日增其肿,名医治之皆不愈。日久溃烂,臭秽不可闻。每夜声唤, 远近皆闻之。一日遂与家中云∶我所蓄下胎方,尽为我焚之。戒子弟曰∶誓不可传 此业。其子告母云∶我母因此起家,何弃之有?其母曰∶我夜夜梦数百小儿咂我脑 袋,所以疼痛叫唤。此皆是我以毒药坏胎,获此果报。言讫遂死。 《医说》载宣城管内水阳村,医陆阳,字义若,以技称。建炎中,朱萃老编修 妻避寇惊忧致疾,陆误投以小柴胡汤杀之。溧水高淳镇李氏子,病瘵召之。用药未 效。从出娼家饮,索钱并酒馔。不与。投以刚剂数十粒,又杀之。绍兴九年,陆暴 病。呼曰∶朱宜人、李六郎,休打我,我便去也。旬日死。 黄帝曰∶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 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因相失,故时疑殆,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 治之一失也。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针药,后遗身咎, 此治之二失。不适贫富贵贱之居,生之浓薄,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 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诊病不问其始,忧虑饮食之失节,起 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黄帝曰∶凡未诊病者,必问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 后贫,名曰失精。五气留连,病有所并。医工诊之,不在脏腑,不变躯形。诊之而 疑,不知病名。身体日减,气虚无精。病深无气,洒洒然时惊。病深者,以其外耗 于卫,内夺于营。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过也。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 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暴怒伤阴,暴喜伤 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愚医治之,不知补泻,不知病情。精华日脱,邪气乃并。 此治之二过也。善为脉者,必以比类奇恒,从容知之,为工而不知道,此诊之不足 贵。此治之三过也。诊有三常,必问贵贱,封君败伤,及欲候王。故贵脱势,虽不 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出,痿 为挛。医不能 严,不能动神。外为柔弱,乱至失常,病不能移,则医事不行。此治之四过也。凡 诊者,必知终始,有知余绪。切脉问名,当合男女。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脏空虚, 血气离守。工不能知,何术之语。尝富大伤,斩筋绝脉,身体复行,令泽不息,故伤败结, 留薄归阳,脓积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阴阳。身体解散,四肢转筋,死日有期,医不能明。 不问所发,惟言死日,亦为粗工,此治之五过也。凡此五者,皆受术不通,人事不明也。 《周礼》∶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 疡者造焉, 则使医分而治之。(政谓聚毒药以供医事。令谓使医分而治之,毒药药之。辛苦者,头疮曰 ,身疮曰疡。分治者, 医各有能也。凡药有有毒者,有无毒者。无毒所以疗病,有毒所以发病。而药物之性,随四时而生死。金石之性,禀五 行而 浓薄。其类不一,其性必偏。而人之身,感阴阳寒暑之偏而有病。病以偏而感,药以偏而用,必相攻而后相济。用之 不善,则无毒者亦毒矣。必欲医者知用药之为毒,而不敢轻。辨君臣佐使之制,调温凉燥湿之宜,审表里吐纳之方, 达造化性命之理,则虽毒不毒矣。故其职以聚毒药为主者,重之也?) 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 三,次之。十失四为下。(稽,计也。食,禄也。十全谓所治十人皆愈也。失谓其不效者。失四为下,则其禄最薄。 失五者黜之而无禄。罚之重者,重民命也。岂他职之可比也。)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 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 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皆足以伤形。人有六疾,谓寒热末腹惑心,皆足以 伤气。营运于荣卫,周流于四肢。交通则为和,有余、不足则为疾。苟调养不得其道,而与之值焉。是以气疾交攻,甚 者或 至于病。此疾医于治病言养者,精察夫六疾之本,而顺适夫六气之运,此医之良者也。疠疾者,气不和之疾。 ,酸削 也。 首疾,头痛也。嗽,咳也。上气,逆喘也。凡人四时之间,冬伤于寒,阳主于内。春木用事,而阳发于外,然后寒气搏 之, 为首之疾。春木为肝,而主色。火胜于夏,以子胜母,故暑气溢而为疥痒之疾。夏伤于暑,阴主于内。秋金用事,而 阴发 于外,然后暑气搏之,为疟寒之疾。秋金为肺,而主声。水胜于冬,以子胜母,故寒气壅而为嗽上气疾。是四者, 皆四时不和之气,故谓之疠。) 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 其死生。两之以九窍之变, 参之以九脏之动。(五味醯、酒、饴蜜、姜、盐之属。五谷麻、黍、稷、麦、豆也。五药草、木、虫、石、谷也。养 犹治也。病由气胜,负而生气之羸,则攻之。其不足则养之也。五气者,肝气温,心气热,脾气和,肺气凉,肾气寒是 已。 五声者,肝声呼,心声叹,脾声歌,肺声哭,肾声呻是已。五色者,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黄,肺色白,肾色黑是已。 三者剧易之征见于外。察其盈虚休王,则吉凶可知矣。九窍者,阳窍七,两耳、两目、两鼻、一口也。阴窍二,大小 二府也。窍谓其有形而见于外者。两之谓阴阳,变谓阴阳之变。观其证之变而有通塞之二候。九脏者,正脏五,谓肺、 心、肝、脾、肾,及六腑中胃、膀胱、大肠、小肠四者。脏谓皆有形而藏于内者。参之谓阳阴与冲气。察其脉之动, 而有浮、中、沉之三部。以要而言,九脏皆不出于五脏,而上关九窍。两之参之而得其要。则五要可用,而医无过误之 失矣。)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少者曰死,老者曰终, 所以谓治疾不愈之状也。入于医师者,医师得以制其禄,且以为后戒。) 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 杀之齐。(肿疡壅而上生创者。溃疡痈而含脓血者。 金疡刃创也。折疡 跌者。祝当为注,以药附之也。 ,刮去脓血也。杀,以药食其恶肉也。) 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止病曰疗。五毒,五 药之有毒者。今医方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 ,置石胆、丹砂、雄黄、矾石、磁石其中,烧之三昼夜。其烟 上着,以鸡羽扫取之。以注创,恶肉破则骨尽出。 谓刮去败血。杀谓蚀去恶肉。盖肿者欲散,溃者 欲合,伤者欲复,断者欲续。故必先攻之以五毒,而后养之以五谷,疗之以五药,节之以五味也。) 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凡有 疡者,受其药焉。(此言各以其类相养也。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辛,金味。金之缠合异物似筋。 咸,水味。水之流行地中似脉。苦,火味。火出入无形似气。甘,土味。土含载四者似肉。滑,滑石也。 凡诸滑物通利往来,似窍然。治疡以骨为主,而筋脉气不可以过盛,用药宜得其中焉。) 陶弘景曰∶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倚约旧方,或闻人传说,或遇其所忆, 便揽笔疏之。俄然戴面,以此表奇。其恶畏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违僻,分量参 差,亦不以为疑。脱或偶尔值瘥,则自信方验。若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了不 反求诸己,详思得失。虚构声称,多纳金帛,非惟在显宜贵,固将居幽贻谴矣。 张湛曰∶夫经方之难精,由来尚矣。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故 五脏六腑之盈虚,血脉荣卫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诊候以审之。而寸口关 尺,有浮沉弦紧之乱;俞穴流注,有高下浅深之差;肌肤筋骨,有浓薄刚柔之异。 惟用心精微者,始可与言于兹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浅之思,岂不 殆哉。若盈而益之,虚而彻之,塞而壅之,寒而滞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见其死矣。 孙真人曰∶凡古今病名,率多不同。缓急寻检,常致疑阻。若不判别,何以示 众。且如世人呼阴毒伤寒,最为剧病。尝深摭其由。然口称阴毒之名,意指少阴之 证,病实阴阳之候。命一疾而涉三病,以此为治,岂不茫昧。殊不知阴毒、少阴、 阴阳,自是三候,为治全别。古有方证,其说甚明。今而混淆,害人最急。又如肠 风、脏毒、咳逆、慢惊,遍稽方论,无此名称。深穷其状,肠风,乃肠痔下血。脏 毒,乃痢之蛊毒。咳逆者,哕逆之名,慢惊者,阴痫之病。若不知古知今,何以为 人司命?加以古之经方,言多雅奥,以利为滞下,以蹶为香港脚,以淋为癃,以实为 秘,以天行为伤寒,以白虎为历节,以膈气为膏肓,以喘嗽为咳逆,以僵直为 , 以不语为 ,以缓纵为痱,以怔忪为悸,以痰为饮,以黄为瘅。诸如此论,可不讨 论?而况病有数候相类,二病同名者哉。宜其视伤寒、中风、热病、瘟疫,通曰伤 寒。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率为水气。疗中风专用平痰药,指滞下或以为劳疾, 伏梁不辨乎风根,中风不分乎时疾。此今天下医者之公患也,是以别白而言之。 古云∶不得为贤宰相,则为明医,甚者医之难明也。略举数事。一曰凉药治损 谬。其说盛于丹溪。谓人之一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而用知母,黄柏等,谓之 滋阴。至今治虚劳者遵而用之。初服胃气尚强,久之则中寒而食减。阴未滋,阳已 竭矣。或曰∶泻南方,补北方,经语也。然不知经云∶东方实,西方虚。乃不治东 西,而唯泻南补北。肾为肝母,水旺则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虚也。为 金木谋则然,而非概治虚劳也。以王节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觉,岂一时之误否耶? 二曰炮制失宜谬。今人以童便浸参,曰肺热,还伤肺也。本草参忌卤与溲。卤,盐 也。溲,便溺也。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亦用童便煮之,至 三、五日。譬如用猛将以御劲敌,取其猛也。而损伤其手足,饥饿其体肤,乃使其 临阵,可乎?夫用药者,宜察其当用与否。如不当用,曷若已之。三曰认药舛错谬。 青皮则以小枳实混之,其枳壳则以香丸混之,石膏则以方解石混之。又另立软石膏、 软柴胡之说。犹未也,以五倍子为文蛤,以莲花须为莲花蕊,以山萝卜为沙参,皆 舛也。夫青皮入足厥阴经,故陈皮治高,青皮治低。小枳实,胸中药也,何由入厥 阴经也?余可类推矣。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于实,一树也。王节斋分属草木二 部,皆舛也。四率意处方谬。古人处方,慎重不苟。所有成方,如四君子、四物、 二陈、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孙思邈真人传自龙宫,而杂布于诸方书中。名各皆 有深意,后人合宜则用,稍为增减出入,无不应者。乃今时处方,或散漫无纪,或 任便自用,或惯作平淡庸柔之剂。无大益,亦无大损者。将谓成则归功,败则无所 归咎,而不知紧要之疾,乃作误害矣。又王氏类方,最为精密。而四君子易甘草以 黄。夫临证处方,自无死法,而录刻古方,不宜变损。或古有之则可,古未 有,则仍旧为是。愚谓用药如用兵,兵本杀人,善用之则生人。医本生人,不 善用之则杀人。旨哉言乎,故孔子以战、疾并慎。而医家者言,则有四诊九候, 五科八要,诚慎之也。不然而平日不调习,临敌无节制,卤莽决裂,其不以兵为戏乎? 王忠文公 云∶李明之弟子多在中州,独刘守真之学,传之荆山浮图师。师至 江南,传之中人罗知悌,而南方之医皆宗之矣。及国朝,天下之言医者,非刘氏之 学,弗道也。刘李之法,虽攻补不同,会而通之,随证而用之,自中其病矣。近时 吾吴中称良医师,则以能持东垣者,谓之王;持张刘者,谓之伯。噫!尧舜以揖让, 汤武以干戈。苟合道济世,何必曰同。余尝病世之专于攻伐者,邪气未退,而真气 先然矣。专于补养者,或致气道壅塞,为祸不少,正气未复,而邪气愈炽。古人 有云∶药贵合宜,法当应变。泥其常者,人参反以杀人;通其变者,乌头可以活命。 孙真人所谓随时增损,物无定方,真知言哉。 震泽王文恪公云∶今之医者,祖述李明之、朱彦修,其处方不出参术之类,所 谓医之王道,信知本者矣。然病出于变,非术参辈所能效者,则药亦不得不变。可 变而不知变,则坐以待亡。变而失之毫厘,则反促其死,均之为不可也。故曰∶可与立,未可与权。 药而能权,可谓妙矣。明之、彦修未尝废权也。世医师其常,而不师其变,非用权之难乎? 孔志约云∶动植形生,因方舛性。春秋节变,感气殊功。离其本土,则质同而 效异。乖于采摘,乃物是而时非。名实既爽,寒温多谬。用之凡庶,其欺已甚。施之君父,逆莫大焉。 陈嘉谟曰∶医学贸易,多在市家。谚云∶卖药者,一眼。用药者,两眼。服药 者,无眼,非虚语也。古圹灰云死龙骨,苜蓿根为土黄 ,麝香捣荔核搀,藿香采 茄叶杂,煮半夏为玄胡索,盐松梢为肉苁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木香,熬广胶 入荞麦作阿胶,煮鸡子及鱼枕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花,驴脚胫作虎骨,松脂混麒 麟,番硝和龙脑香。巧诈百般,甘受其侮,甚至杀人,归咎用药,乃大关系,非比寻常,不可不慎也。 《陶贞白外传》云∶有弟子桓 ,先得道,将超升。弘景问曰∶某行教修道,勤 亦至矣,得非有过而淹延在世乎?桓 曰∶君之阴功着矣。所修本草,以虻虫、水 蛭为药,功虽及人而害于物命。以此一纪之后,当解形去世,署蓬莱都水监耳。言 讫乃去。弘景复以草木之药,可代物命者,着《别录本草》三卷,以赎其过焉。后 陶弘景果解形仙去,又为茅山上清第九代宗师也。 许胤宗曰∶医特意耳。思虑精则得之。脉之候幽而难明。吾意所解,口莫能宣 也。古之上医要在视脉,病乃可识。病与药值,惟用一物攻之,气纯而愈速。今之 人不善为脉,以情度病,多其物以幸有功。譬猎不知兔,广络原野,冀一人获之, 术亦疏矣。一药偶得,它味相制,弗能专力,此难愈之验也。脉之妙处不可传,虚 着方剂,终无益于世,此吾所以不着书也。 《太微仙君功过格》云∶以符法针药救重疾,一人为十功。小疾,一人为五功。 如受病家贿赂,则无功。施药一服,为一功。传人保益性命符法药术等,每一事为 五功。如受贿而传,则一功。凡有重疾告治,不为拯救者,一人为二过。小疾, 一人为一过。治不如法,为一过。不愈而受贿,百钱为一过,贯钱为十过。修合 毒药,欲害于人,为十过。害人性命,为百过。害人不死而病,为五十过。害一 切众生禽畜性命,为十过。害而不死,为五过。故伤杀人性命者,为百过。误伤 杀性命,为八十过。大明律,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不根据本方,因而致死者, 责令别医辨验药饵穴道。如无故害之情者,以过失杀人论,不许行医。若故违 本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计赃,准窃盗论。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斩。 樵谈有曰∶杀人者死,法也。庸医杀人,不死。猛将杀人,不死。酷吏杀人,不死。法在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