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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作者:不详
<目录>卷四\惊痫论
<篇名>发搐逆顺 属性:男发左搐。或手大指屈外。或目左视无声者顺也。若发右搐。或手大指屈内。或目右视有声者逆也。女发右 搐。或手大指屈内。或目右视无声者顺也。若发左搐。或手大指屈外。或目左视有声者逆也。顺者相胜也。左肝 为木。右肺为金。一负一胜,故无声也。逆者战也。二脏俱实。木金相击。故有声也。顺者易治。逆者难治。 男逆稍易。女逆极难。更当参其发时。以补泻为治。昔钱乙治李寺丞子三岁。发搐自卯至巳。目右视。大叫哭。 乙见曰。逆也。男为阳。本发左视无声则顺。右视有声则逆。所以然者。左肝木也。右肺金也。逆则二脏相战。 金木相击。而有声也。治乃泻强补弱。假令女发搐。目左视。是肺来 胜肝。肝不能任。故叫哭也。当泻其肺。后治其心。续治其肝。若病在秋。(日西时同)肺兼旺位。当大泻其 肺。若病在春。(早晨时同)此肝旺之时。尚不能胜肺。是肺强而肝大弱也。当补其肝肾。大泻其肺。若男发搐目 右视。是肝来胜肺而叫哭。当泻其肝心。若病在春夏。(早晨日中时同)肝心旺时。当大泻其肝。若病在秋。 (日晡时同) 此肺旺之时。尚不能胜肝。是肝强而肺极虚也。当补其肺。大泻其肝。所以言目反视者。乃肝主目也。凡搐则是 风热相搏于内。风属肝。故引见于目也。今此病男反女。故稍易治于女也。先泻其肺。不闷乱。以知肺病退也。 后补其肾。续治其肝心。五日而愈。乙又治徐氏子三岁。每日西发搐。身微热。目微斜露睛。四肢冷而喘。大便 微黄。请乙与一李医同治。乙问李曰。病搐何如。以何药治之。李对不当。乙曰。搐者心肝实也。身微热者。日 西肺用事之时。肺主身温。今且热者。肺虚也。目微斜露睛者。肝肺相乘胜也。四肢冷者。脾虚也。肺若虚甚。 则脾母亦弱。木气乘之。四肢即冷。治当先补脾肺。得脾虚证退。然后治其心肝。九日乃愈。此亦逆搐。肝肺相 乘。目斜者必当右视也。今举此以明逆顺为治之法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