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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女科辑要作者:沈又彭
<目录>卷上
<篇名>第二十七节·养胎 属性:徐蔼辉曰∶《金匮》云∶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以此见十月养胎之说,其来久矣。 徐之才曰∶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肝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胆脉养之;三月名始胞,手少阴 心主胞络脉养之;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三焦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气,足太阴脾脉养之; 六月始受金精之气以成筋,足阳明胃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之气以成骨,手太阴肺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 之气以成肤革,手阳明大肠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之气以成毛发,足少阴肾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皆具,俟 时而生。 徐蔼辉曰∶《人镜经》惟手太阳小肠与手少阴心二经不养者,以其上为乳汁,下主月水也。 王孟英按∶此亦道其常耳!有每妊不足月而产者;有必逾期而产者;有先后不等者∶亦不为病也。惟产 不足月,而形有未备,或产虽足月,而儿极萎小者,皆母气不足为病。再有身时,须预为调补,自然充备。余 邻家畜一母鸡,连下数卵,壳皆软。邻以为不祥,欲杀之。余谓此下卵过多,母气虚也。令以糯米、蛇床子饲 之,数日后下卵如常。推之于人,理无二致。 巢元方曰∶妊娠受胎,七日一变。堕胎在三、五、七月者多;在二、四、六月者少。三月属心,五月属 脾,七月属肺,皆属脏,脏为阴,阴常不足,故多堕耳!如在三月堕者,后孕至三月仍堕,以心脉受伤也, 先须调心。五月、七月堕者亦然。唯一月堕者,人不知也。一月属肝,怒则多堕;洗下体,窍开亦堕。一 次即堕,肝脉受伤,下次仍堕。今之无子者,大半是一月堕者,非尽不受胎也。故凡初交后,最宜将息,勿 复交接以扰子宫,勿令劳怒、勿举重、勿洗浴,又多服养肝平气药,则胎固矣。 丹溪曰∶阳施阴化,胎孕以成。血气虚损,不足荣养其胎,则自堕。譬如枝枯则果落,藤萎则花堕。或 劳怒伤情,内火便动,亦能动胎。正如风撼其树,人折其枝也。火能消物,造化自然,《病源》乃谓风冷伤子 脏而堕,未得病情者也。有孕妇至三四月必堕,其脉左手大而无力,重取则涩,知血少也。止补中气,使血 自荣。以白术浓煎,下黄芩末,数十剂而安。因思胎堕于内,热而虚者为多。曰热、曰虚,当分轻重。盖 孕至三月,上属相火,所以易堕。不然,黄芩、熟艾、阿胶,何谓安胎妙药耶? 方约之曰∶妇人有娠则碍脾,运化迟而生湿、湿生热。丹溪用黄芩、白术为安胎圣药。盖白术健脾燥 湿,黄芩清热故也。但妊娠赖血养胎,方内四物去川芎,佐之为尤备耳! 张飞畴曰∶古人用条芩安胎,惟形瘦血热,营行过疾,胎常上逼者相宜。若形盛气衰,胎常下坠者,非 人参举之不安;形实气盛,胎常不运者,非香、砂耗之不安;血虚火旺,腹常急痛者,非归、芍养之不安;体 肥痰盛,呕逆眩晕者,非二陈豁之不安。此皆治母气之偏胜也。若有外邪,仍宜表散;伏邪时气,尤宜急 下,惟忌芒硝,切不可犯。 王孟英按∶条芩但宜于血热之体。若血虚有火者,余以竹茹、桑叶、丝瓜络为君,随证辅以他药,极有 效。盖三物皆养血清热而熄内风。物之坚,莫如竹皮。《礼》云∶如竹箭之有筠是也。皮肉紧贴,亦莫如竹, 故竹虽苁而皮肉不相离,实为诸血证之要药。观塞舟不漏可知矣。桑叶,蚕食之以成丝;丝瓜络筋膜联系,质 韧子坚,具包罗维系之形。且皆色青入肝,肝虚而胎系不牢者,胜于四物、阿胶多矣。惜未有发明之者! 王海藏曰∶安胎之法有二∶如母病以致动胎者,但疗母则胎自安;若胎有触动以致母病者,安胎则母自愈。 丹溪云∶有妇经住,或成形未具,其胎必堕。察其性急多怒,色黑气实,此相火太盛,不能生气化胎, 反食气伤精故也。 丹溪又曰∶有妇经住三月后,尺脉或涩或微弱,其妇却无病,知是子宫真气不全,故阳不施,阴不化, 精血虽凝,终不成形,或产血块,或产血泡也。惟脉洪盛者不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