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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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圣惠方

作者:王怀隐、陈昭遇等

<目录>卷第三十三
<篇名>开内障眼论


内容:凡内障之眼。形候甚多。好恶非一。有冰。有涩。有滑。有散。冰者拨之不下。滑者闭
之不
偶逢
非。
深。






宜向小 头下针。隔鼻开眼者。鼻碍于手。下针不妙。令患人正面坐。手捉医人腰带。勿令
放手。先将钝针拄穴令定。使得眼惯。勿令转动。定呼吸气五十息。徐徐进针。勿令过重。
亦不可全轻。初且须轻轻。未入。即须稍重。针头若偏。或有伤损。血则随针出。即不可止
。亦不得重手按之。恐血更多。可轻轻 之。又须缓气。徐徐用力逼之。血即自止。若血不
止。必见大伤。则待血凝塞。针孔则合也。可依旧法。用药将息。转针不过子午。若针觉坚
急者。则是入膜。若放手犹滑。及未得全入。若已入了。其眼觉痛。若痛且住歇少时。更渐
进之。临欲过膜。痛即更甚。方便用意针过。待痛稍定。即可倒针向瞳仁。与瞳仁齐平。拨
之向下。不得绝重手也。离瞳仁微近。开眼便见物。既见物。须捻眼合。缓缓抽针出了。停
五十息。久开得明。明见物分明。即以绵封之。依法将息。勿令光度稍失其宜。即翳晕却上
。准前更开亦得。若拨后有动静。随状止之。若有痛处。以手随处 之即定。若大痛不定。
即以火熨之。凡欲下针。预向人说。虑恐下手疾。人惊恶呕吐。亦须 药止痛。以大黄木香
等为末。以醋浆水和如泥。作饼子拓之即定。或吐不定。含白梅咽津。仍预先含之。吐逆盛
。即难止。凡诸药须预备拟。不可临时阙也。痛久不可忍。即见损也。开眼后。绵封七日。
吃豉粥仰卧。不得转动侧卧。常须人看。不得离人。勿高声呼唤。大小便缓缓扶起。勿令患
人用力。及不得洗面。避风将息。七日后开封。若见物犹白色。或如霜雪。盖是眼嫩故也。
亦未可全除封。看物即可时时一开。若看物甚即睛疼。必有所损。二七日后。方可除封。有
物状如衣带飞虫。悬针之动。水轮未定。吃药渐渐自已。三七日外。眼忽痒。无虑也。凡开
眼时。患人不得太饱。亦无令饥也。既开见物。或有痛处。随左右针之。及 捻左右督脉。
颞风府等穴。若针痕痛二三日即自定也。一月不用洗面。恐水入针孔有损也。宜以绵渍盐
汤。微微拭之。七日内不得吃饭。恐动牙关。应着水轮。故须吃粥及软烂之物。夫治眼不论
障翳。及错杂状候之眼。皆不得当风看日。及喜怒房事。五辛酒面。炙爆毒物。并宜断之。
唯须宽缓情性。慎护调摄。即无不瘥也。若纵恣乖违。触犯禁忌。则自贻其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