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你尚未登录,请登录

要药分剂

作者:不详

<目录>卷八\重剂
<篇名>朱砂


内容:味甘。性微寒。无毒。禀地二之火气以生。兼得天七之气以成。降也。阳中阴也。恶
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

肉。并
【归经】入心经。为安神定魄之品。(兼泻剂心经血分主药)
【前论】东垣曰。丹砂纯阴。纳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热者。非此不能除。 海藏曰。

脾。同南星、川乌等祛风。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发汗。随佐使而见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炼则有毒。若饵服。常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