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你尚未登录,请登录

本草纲目

作者:李时珍

<目录>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六
<篇名>震烧木


内容:(《拾遗》)
【释名】霹雳木。
时珍曰∶此雷所击之木也。方士取刻符印,以召鬼神。周日用注《博物志》云∶用击鸟
影,其鸟必自堕也。
【主治】火惊失心,煮汁服之。又挂门户,大厌火灾(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