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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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作者:李时珍

<目录>火部第六卷\火之一
<篇名>芦火、竹火


内容:(《纲目》)
【主治】宜煎一切滋补药(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
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观夫茶味之美恶,饭味之甘 ,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
。是以煎药须用小心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
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桴炭,取其力慢;栎炭
,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缓而能使药力匀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