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尚未登录,请登录。
本草纲目作者:李时珍
<目录>火部第六卷\火之一
<篇名>芦火、竹火 内容:(《纲目》) 【主治】宜煎一切滋补药(时珍)。 【发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 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观夫茶味之美恶,饭味之甘 ,皆系于水火烹饪之得失,即可推矣 。是以煎药须用小心老成人,以深罐密封,新水活火,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 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桴炭,取其力慢;栎炭 ,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缓而能使药力匀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