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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作者:李时珍
<目录>虫部第四十二卷\虫之四
<篇名>金蚕 内容:(《纲目》) 【释名】食锦虫。 【集解】 时珍曰∶按∶陈藏器云∶故锦灰疗食锦虫蛊毒。注云∶虫屈如指环,食故绯帛锦,如蚕 之食 浸多。 所欲,日置他财,使人暴富。然遣之极难,水火兵刃所不能害。必倍其所致金银锦物,置蚕 于中,投之路旁。人偶收之,蚕随以往,谓之嫁金蚕。不然能入人腹。残啮肠胃,完然而出, 如尸 榻下墙隙擒出。夫金蚕甚毒,若有鬼神,而 能制之,何耶?又《幕府燕闲录》云∶池州进 士邹阆家贫,一日启户,获一小笼,内有银器,持归。觉股上有物,蠕蠕如蚕,金色烂然, 遂拨去之,仍复在旧处。践之斫之,投之水火,皆即如故。阆以问友人。友人曰∶此金蚕也。 备告其故。阆归告妻云∶吾事之不可,送之家贫,何以生为?遂吞之。家人谓其必死。寂无 所苦,竟以 一见此蛊畏 石榴根皮煎汁 胜其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