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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新编作者:陈士铎
<目录>
<篇名>七方论 内容:注《本草》而不论方法犹不注也。《本草》中,草木昆虫介属之气味寒热,必备悉于胸 中 ,然后可以随材任用。使胸次无出奇制胜方略,则如无制之师,虽野战亦取胜于一时,未必 不致败于末路。与其焦头烂额,斩杀无遗,何如使敌人望风而靡之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论 也。七方者,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大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一两者,臣则半 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药少于臣药,臣药少于佐使。设以表里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 ,然而治表之方,未尝不可大。设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 尝不可大。设以远近分大小,是远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尝不可大。故用大 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或问大方是重大之剂,非轻小之药也,重大必用药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 用九 耶?是一方之中计止十三味,似乎名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论多寡,论强大耳。方 中味重者为大,味浓者为大,味补者为大,味攻者为大,岂用药之多为大乎。虽大方之中, 亦有用多者,而终不可谓多者即是大方也。 或疑大方不多用药,终难称为大方,不知大方之义在用意之大,不尽在用药之多也。譬 如补 也,大意在用参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白术、茯苓之多以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 黄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浓朴、枳实之多以为臣使也。推之寒热表散之药,何独不然,安在 众多之为大哉。(〔批〕更说得圆通。) 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岂君药亦可小用之乎。夫君药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 时, 不妨少用之。然终不可因少用而谓非君药,并疑少用而谓非大方也。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义。 凡 病有轻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小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二钱者,臣则半之,佐 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药少于臣,臣药少于佐也。夫小方所以治轻病也,轻病多在上,上病而 用大方,则过于沉重,必降于下而不升于上矣。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阳,阳病而用 大方,则过于发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 (〔批〕小贵得宜,不使胆怯而不敢用大者借口。) 或问小方是轻小之剂,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无 佐使 ,无乃太小乎。不知小方者,非论轻重,论升降耳,论浮沉耳。方中浮者为小,升者为小也 。岂用药之少者为小乎。虽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谓少用药之方即是小方也。 或疑小方不少用药,终不可名为小方。不知小方之义,全不在用药之少也。病小宜散, 何尝 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清,何尝不可多用麦冬;病小宜提,何尝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降 ,何尝不可多用浓朴。要在变通于小之内,而不可执滞于方之中也。(〔批〕论得大妙。) 或疑小方变通用之,是小可大用矣。小方而大用,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曰小方大用,非大 方之可比,药虽多用,方仍小也。 缓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上治上,制以缓。缓者,迟之之谓也。上虚补上,非制之以 缓, 则药趋于下而不可补矣。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缓,则药流于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缓之法不同 。有甘以缓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迟也;有升以缓之之法,提其气而不下陷也;有丸以 缓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汤,使留于上焦也;有作膏以缓之之法,使胶粘于胸膈间也;有用无 毒药以缓之之法,药性平和,功用亦不骤也。有缓治之方,庶几补上不补下,治上不治下矣 。(〔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备。) 或问缓方以治急也,然急症颇有不可用缓之法,岂一概可用缓乎?曰∶宜缓而缓,未可 概用 缓也。若概用缓,必有不宜缓而亦缓者矣。 或疑缓方故缓,恐于急症不相宜。不知急症缓治,古今通议,然而缓方非治急也,大约 治缓 症者为多。如痿症也,必宜缓;如脱症也,不宜急。安在缓方之皆治急哉。 或问缓方君论至备,不识更有缓之之法乎?曰∶缓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执缓之法以治 宜缓 之病,则法实有穷;变缓之方以疗至缓之病,则法何有尽。亦贵人之善变耳,何必更寻缓方 之治哉。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岂可以缓治哉。大约治本之 病宜 于 缓,治标之病宜于急。然而标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缓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标不宜急而急者 ,急治其标。而急之方实有法焉。有危笃急攻之法,此邪气壅阻于胸腹肠胃也。有危笃急救 之法,此正气消亡于阴阳心肾也。有急用浓煎大饮汤剂之法,使之救火济水,援绝于旦夕也 。有急用大寒大热毒药之法,使之上涌下泄,取快于一时也。有急治之方,庶几救本而不遗 于救标,救标而正所以救本矣。 或问急方治急,不识亦可以治缓症乎?曰∶缓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实所以治缓。遇急 之时 , 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将绝,迨病势少衰而后救之,始用缓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则急方治急, 非即所以治缓乎。(〔批〕急方治急,正治缓也。真探本之论。) 或疑急方救急,似乎相宜。急方救缓,恐不相合。不知缓急同治者,用药始神耳。 或疑缓急相济,固为治病妙法,然毕竟非治急之急方也。曰∶以急救急,因病之急而急之也 ;以急救缓,亦因病虽缓而实急,故急之也。然则缓急相济,仍治急而非治缓也。 或疑急症始用急方,则急方不可用缓也明矣。然古人急病缓治,往往有之,似乎急方非 救 急也。曰∶急方不救急,又将何救乎?急病缓治者,非方用缓也。于急方之中,少用缓药, 以缓其太急之势,非于急方之中,纯用缓药,以缓其太急之机也。 奇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奇之制也;所谓奇之制者,言数之奇也。 盖 奇方者,单方也。用一味以出奇,而不必多味以取胜。药味多,未免牵制,反不能单刀直入 。凡脏腑之中,止有一经专病者,独取一味而多其分两,用之直达于所病之处,自能攻坚而 奏功如神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出奇,但不知所用何药。夫奇方以一味取胜,《本草》中正未可悉数 也。 吾举其至要者言之。用白术一味以利腰脐之湿也,用当归一味以治血虚头晕也,用川芎一味 以治头风也,用人参一味以救脱救绝也,用茯苓一味以止泻也,用菟丝子一味以止梦遗也, 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用山栀子一味以定胁痛也,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用大黄一 味以攻坚也,用黄连一味以止呕也,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肾泄也,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 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用薏仁一味以治香港脚也,用山药一味以益精也,用肉苁蓉一味以 通大便也,用补骨脂一 味以温命门也,用车前子一味以 止水泻也;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用忍 冬藤一味以治痈也,用巴戟天一味以强阳也,用荆芥一味以止血晕也,用蛇床子一味以壮阳 也,用元参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用附子一味以治阴虚之喉痛也,用 艾叶一味以温脾也,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疮也,用旱莲草一味以乌 须也,用皂荚一味以开关也,用使君子一味以杀虫也,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湿也,用花蕊石一 味以化血也。以上皆以一味取胜,扩而充之,又在人意见耳。 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则奇,虽奏功甚神,窃恐有偏胜之弊也。顾药性未有不偏者也,人阴 阳气 血亦因偏胜而始病,用偏胜之药以制偏胜之病,则阴阳气血两得其平,而病乃愈。然则奇方 妙在药之偏胜,不偏胜不能去病矣。 或疑方用一味,功虽专而力必薄,不若多用数味则力浓而功专。不知偏胜之病,非偏胜 之药 断不能成功。功成之易,正因其力浓也,谁谓一味之方力薄哉。 偶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二臣四,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远者偶之,下者不以 偶。 盖偶亦论数耳。是偶方者,重味也,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如邪盛,用单味以攻邪而邪 不能 去,不可仍用一味攻邪,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如正衰,用单味补正而正不能复,不可 仍用一味补正,必另取一味以同补其正也。非两方相合之为偶,亦非汗药三味为奇,下药四 味为偶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而偶方共用两味以取胜,吾疑二味合方,正不可多得也。夫 二味 合而成方者甚多,吾不能悉数,示以成方,不若商以新方也。人参与当归并用,可以治气血 之 虚。黄 与白术同施,可以治脾胃之弱,人参与肉桂同投,可以治心肾之寒。人参与黄连合 剂,可以治心胃。人参与川芎并下,则头痛顿除。人参与菟丝并煎,则遗精顿止。黄 与川 芎齐服,则气旺而血骤生。黄 与茯苓相兼,则利水而不走气。黄 与防风相制,则去风而 不 助胀。是皆新创之方,实可作偶之证。至于旧方,若参附之偶也,姜附之偶也,桂附之偶, 术苓之偶, 归之偶,归芎之偶,甘芍之偶,何莫非二味之合乎。临症裁用,存乎其人。( 〔批〕又开许多法门矣,快哉。) 或疑偶方合两味以制胜,似乎有相合益彰之庆,但不知有君臣之分、佐使之异否乎。夫 方无 君臣佐使者,止奇方也。有偶则君臣自分,而佐使自异矣。天无二日,药中无二君也。偶方 之中,自有君臣之义、佐使之道,乌可不分轻重多寡而概用之耶。(〔批〕方无君臣不成 方矣,又何论偶不偶乎。) 复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是谓重方。重方者,复方之谓也。或用 攻于 补之中,复用补于攻之内,或攻多而补少,或攻少而补多,调停于补攻之间,斟酌于多寡之 际,可合数方以成功,可加他药以取效,或分两轻重之无差,或品味均齐之不一,神而明之 ,复之中而不见其复,斯可谓善用复方者乎。 或问复方乃合众方以相成,不必拘拘于绳墨乎?曰∶用药不可杂也,岂用方而可杂乎。 用方 而杂,是杂方而非复方矣。古人用二方合之,不见有二方之异,而反觉有二方之同,此复方 之所以神也。否则,何方不可加减,而必取于二方之相合乎。(〔批〕说得精细明爽。) 或疑复方合数方以成一方,未免太杂。有前六方之妙,何病不可治,而增入复方,使不 善用 药者,妄合方以取败乎。曰∶复方可删,则前人先我而删矣,实有不可删者在也。虽然,知 药性之深者,始可合用复方,否则不可妄用,恐相反相恶,反致相害。(〔批〕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然好用聪明,则不可也。) 或疑复方不可轻用,宁用一方以加减之,即不能奏效,亦不致取败。曰∶此吾子慎疾之 意也 。然而复方实有不可废者,人苟精研于《本草》之微,深造于《内经》之奥,何病不可治, 亦何法不可复乎,而犹谨于复方之不可轻用也,未免徒读书之讥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