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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科汇纂作者:胡廷光
<目录>
<篇名>凡例 属性:余自先祖世业伤科,传至不佞,已三世矣。代以经济存心,不图蝇头微利。余稚幼时, 子以《人子须知》一书授余不肖曰∶此书实为六经之羽翼,人伦之大道,欲尽人子之道者, 从此始。是故不佞自垂髫以至弱冠,读书而外,并留心医学。讵知不才负罪良深,资禀愚钝 ,不克远绍宗功,显扬祖德,少壮之年,即召陟屺之悲。尝闻家藏医书,系先君子所录。手 泽犹存。以是不揣鄙陋,节录伤科方药诸论,增附接骨入臼诸法,采珠探玉,集腋成裘,以 继先志,如下凡例云∶ 一、伤科古无专门,附于疡医也。按周官云∶医师职掌四医∶疾医、疡医、食医、兽医 疡医分掌四症∶肿疡、溃疡、金疡、折疡。而金疡者,即金刃之伤也;折疡者,即跌扑骨折 之伤也。后有专其事者,或称正骨科,或称正体科。今即分列科门,总由损伤而成,故名之 一、是书目录,先经义而后叙骨论,次手法而再详证治,周身骨 自顶及踵,次序井 列如星布。惟方以类聚,丸散膏丹,名目不能细载,以方名字数多寡概之,如三字丸、五字 散、七字丹之类,挨次载录,以便翻阅。 一、《灵》、《素》经文,乃医家之祖,如读书家之五经也,其义渊源,故冠于卷首。 朝诸家论注,散见集中者,必详考姓氏书目,即片言只字,不敢妄袭,必按某书某氏曰。间 有自述一、二条,非独逞臆见,必引古而证今,然后敢畅其说,而竟其论。 一、脉乃四诊之一。损伤之症,虽有外形可观,然其五内虚实,血气盛衰,非察候脉息 ,何由悉其病情。故广引《脉经》,详为解注,以便学人参悟也。 一、针灸之文无多,非阙略而仍其旧也。但其文简而详,即如论刺、论灸法中,兼及或 攻或补之义,简而且备。学人不可以非专科,少用针灸而忽之。 一、骨之图,骨之论,悉根据《部颁经书图注》论定。间有同骨异名,或异骨同名,或一 、三名,或三、四骨合一名,及乎骨之大小长短,并以男女互异不等,详参细释,同归一辙 。至骨之致命处,另为标出。 一、论筋,乃接骨上 之要事也。经曰∶诸筋皆属于节。节者骨之节 也,专是科者能 不讲乎。兹按《灵枢》经文,详为注释,列于简次,知有端绪也。 一、治跌闪折骨出臼,先用手法,按摩推拿,端提摸接,然后方可用器具夹缚,至用方 又在后也。故其次序,仍遵《金鉴》编例,稍有增补手法,悉注各骨之下。惟有用掮用牮之 法,附于注后,以广其则。 一、伤科证治,悉考薛氏《正体类要》,并《灵》、《素》经旨,以及各家方法,重为 。但以出汗附于发热之条,呕血并入作呕之下。较之《金鉴》,复加外邪、不食、头痛、筋 挛、肝火、湿痰、青肿、烂溃、不敛、伤风、发痉诸门,虽属兼症,而发明余绪,实可以备 参考。至注中议论,不过遍考经史,搜索前人着述,间或事出见闻,心怀臆断之文,敢以存 俟高明,定其可否也。 一、自颠顶骨至足跟骨,详加论注,并引手法治验,复增咽喉、肚腹二条,以补身图之 一、凡人跌闪之伤,多在手足四肢。手有肩、肘、腕三出臼之区,又有上下骨折之所; 有环跳、膝湾、踝骨三 ,大腿、小胫二折,左右共四折骨六出 ,与两手同。其接骨入 ,家传秘法,无不各按诸骨图考,采录精详,公诸同业,于医学稍有裨益。 一、所集丸散膏丹方中,皆详载炮制分两,便于根据方预为修合,以备急用。至汤饮煎药 ,偶有不载分两者,如古方之分两,难施于今人,因禀质有强弱,病样非一致;又如时方之 无分两者,可因人变通,增减为用也。更有古方,药味分两与今不同者,尽皆详考群书,别 其宜否而载之。 一、拙纂损伤、啮伤等门,即《金匮要略》云∶金刃虫兽所伤,非内外因也。然其条下 集附单方,不可执定此伤而用此药,总缘病无别致,方可通用也。 一、所附单方,即古之奇方也,本诸百家子书所录,皆系效验。窃恐用此者,或见笑于 ,以致良璧怀疑,明珠见弃。故特为表出,使穷乡僻壤无医之处,按症选方,甚便甚捷。 一、是书凡属有关跌闪损伤之论无不搜罗,而片言只字似无遗漏,设或专门口授手法, 村妪野叟单方,若经试验,尽皆叙入。东坡曰∶若已经效于世间,不必皆从于己出。惟法近 怪异,药用胎骨之类,一概屏弃。卷尽十二,科专一门,学人珍之。 |